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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重新编制通用机场建设指南

据《界面新闻》报道,7月12日,为适应通用机场建设发展需要、指导通用机场的规划建设,中国民航局机场司组织编制《通用机场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以广泛征求意见。

新版《通用机场建设指南》重点增补了A类通用机场设施建设内容和设置要求,包括飞行场地、目视助航设施、空中交通管制设施、服务保障设施、公用设施等;增加了通用机场类别、功能、航空业务量等术语,以及机场建设用地及绿化等内容。

在新版建设指南出炉以前,民航局一直采用2012年6月1日起实施的《通用机场建设规范》,该标准规定了通用机场场址确定、飞行场地、空中交通管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指导原则,但条目设置较少、细则说明也较为笼统。

新版的《通用机场建设指南》由7页扩充至34页,相比旧版文件更为丰富全面,且新文件给予“A类通用机场设施、设备”大量篇幅。所谓A类通用机场,指的是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即可以为通用航空载客、空中游览活动提供服务的通用机场,包括A1级通用机场,即可以为座位数10座及以上航空器的载客飞行活动提供服务的通用机场,以及A2级通用机场,指除A1级外的其他A类通用机场。

因A类通用机场面向公众开放,在“A类通用机场设施、设备”。建设指南中明确规定了安全保卫设施、服务保障设施等要求。

文件指出,通用机场功能含交通运输、航空消费时,应根据机场的航空业务量需求建设旅客业务用房。旅客业务用房的空侧应确保飞机和专用设备地面运行安全、顺畅、高效以及飞机停靠的灵活性;旅客业务用房的陆侧应确保地面车辆交通方便、快捷、有序,业务用房内的工艺流程和布局应合理。

此外,旅客服务专用设施可根据机场的使用需求选择配置,如办理乘机手续柜台、安检设备、称重设备、引导标志、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消防设施、候机设施、盥洗室、报警、广播及电子时钟;开通往返运输机场短途运输航线,可配置离港及订座(电子)终端、行李寄存和提取设施、(航班)动态信息标志等。

据通用机场研究中心《2020年通用机场数据简报》显示,目前,允许公众进入以获取飞行服务或自行开展飞行活动的通用机场(A类通用机场)较少,但2020年我国通用机场建设发展迅速,通用机场总量和增长量均有较大突破。

在全国通用机场中,A类通用机场仅有127个,占比37.4%,同比增长30个,增长率30.9%;B类通用机场212个,占比62.4%,同比增长67个,增长率46.2%。

而A类通用机场中,可供大型航空器(乘客座位数在10座以上的航空器)开展商业载客飞行活动的A1类通用机场83个,占A类通用机场的六成以上。

分地区来看,东北地区、新疆地区以不对公众开放的B类通用机场为主,主要支持进行农林喷洒等传统作业;相比之下,华东地区、华北地区、中南地区支持开展商业载客飞行活动的A类通用机场占比较高。

2021年以来,有多个省市陆续推进A类通用机场建设,6月中旬,徐州市睢宁县交通运输局召开通用机场项目推进会。据悉,睢宁通用机场等级定为A1级通用机场,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约为470亩,其中飞行区用地面积385亩,航站区用地面积85亩,总投资约2.7亿元。

6月22日,济南商河通用机场历经近一年的建设,飞行区道面工程全面竣工,商河通用机场建成后,将疏解济南遥墙机场的部分非核心功能,在交通运输、社会公共服务、通用航空消费、航空飞行培训、工农林生产作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无锡市首个A类通用机场——无锡丁蜀通用机场也将于今年年底投入使用。未来丁蜀通用机场可以和全国的通用机场实现网络化运营,市民可以早上从宜兴出发,进行高效的商务、旅游活动,实现当天快速来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