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全称
随着解放战争的顺利开展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相继成立武装部队是干嘛的,人民公安武装力量也随之扩大和发展。解放后,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大城市,解放军先后成立了以解放军为骨干的直接负责公安任务的警卫单位,即解放军、公安大队、纠察队等。当时,这些公安力量有的属于各级政府公安机关的机构领导,有的属于人民解放军,行使人民警察的职权。
1949年8月31日,中央军委正式下令成立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负责中央、中央和北京的安全保卫工作。同年9月7日,公安中央纵队成立大会在当时的北平本院召开,朱德总司令亲自视察。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统一的军队,即人民解放军。军队和人民公安部队”。
1950年9月22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出《关于建立公安机关领导机关的电报》,决定将全国公安机关改组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机关。军队。
1950年11月8日,公布了公安机关的领导班子。公安部队罗瑞清任司令员兼政委。
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部队的人数和领导体制发生了很多变化,先后改组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1982年6月19日,中共中央决定将中国人民解放军负责内部警卫任务的部队移交公安部门。
1983年4月5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部正式公布。各省、市、自治区相继成立了武警总队,地(市、州、盟)成立了武警支队,县(市、镇)成立了武警大队或中队。
1985年1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将武警森林警察部队正式纳入武警部队行列。
1996年10月武装部队是干嘛的,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将解放军B师部分划入武警部队,成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作为一支机动部队,它主要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战时防御行动。
目前,武警部队是一支多品种、组织复杂、装备特殊、任务十分复杂的部队。这些单元由以下部分组成: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林业总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大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交通总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金军,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局,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边防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卫部队和机动师。
就内部守卫而言,分为守卫、守卫、守卫、看守、守卫、押运、城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