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各警航队认真贯彻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警用航空工作的意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依据飞行员训练与考核大纲,严密组织,按纲组训,科学施教,飞行训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飞行训练工作稳步推进
各地公安机关和警航队认真落实“加强警用直升机训练”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飞行训练时间、进度、质量、安全协调发展。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警航队未能正常开展飞行训练工作,下半年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各警航队努力创造条件,抢抓时间,追赶进度,将新冠疫情对飞行工作的影响降到了最低。全国40支警航队全年共飞行8506.81小时,其中,训练飞行6627.63小时,任务飞行1879.18小时。从各项飞行训练指标来看,独立组训单位较好的有上海、浙江、广东、广州、云南、大连、合肥、南宁、南京、深圳警航队,非独立组训单位较好的有天津、重庆、洛阳、兰州警航队。
二、严格按纲施训,飞行训练质量稳中有升
2020年,各警航队科学制订飞行训练计划,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作出调整,在较好完成全年训练计划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飞行训练的难度和强度——
适时组织复杂气象训练
广州、南宁、天津、合肥、大连、广东、云南等7个警航队组织了复杂气象训练,广州警航队昼复飞行79.48小时,人均夜航时间超过6小时,广东、合肥警航队组织了夜复飞行。
充分利用多方资源完成飞行训练计划
为弥补教学能力不足,南宁、陕西警航队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保证训练工作正常进行;深圳警航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积极安排飞行员进行保持技术训练,全年外出飞行507小时;新疆、海西州警航队争取专项经费,安排新飞行员外出飞行共393.63小时;上海警航队抽调飞行骨干赴陕西警航队进行带飞带教,解决了陕西警航队长期没有机长,无法独立执行警务任务的难题。
通过驻训方式解决训练保障困难
在常驻基地飞行条件受限的情况下,上海、浙江、合肥、云南、昆明等警航队转场至军民航机场组织进度提纲课目训练,为追赶训练进度,降低疫情影响,浙江警航队赴新昌、建德通用机场开展整建制118天驻训工作。
《广州警用直升机首次参与打私 摧毁走私冻品团伙》完整报道
通过广泛参与实战与积极开展大练兵提高飞行技能
南京警航队制定《警航融合联动共治攻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全年联勤任务飞行95个工作日;浙江、广州警航队首次开展水、陆、空一体救援演练,多警种联动能力进一步提升;广州警航队联合海关缉私局等部门,参与走私团伙抓捕行动,发挥了重要作用,被央视专题报道;合肥警航队参与巢湖流域汛期抢险救灾任务,直接救援和引导救援群众14人,均收到良好社会反响;云南警航队开展海拔超3100米、瞬时风速超10米/秒高难度环境下索降与抓捕演练,飞行技术大大提升,防疫期间累计飞行3300余公里,累计运送核酸检测样本152660份、防疫物资1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飞行经验。
云南警方运送防疫物资
三、注重人才梯队建设,飞行骨干队伍力量明显增强
2020年,各警航队飞行骨干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机长、教员数量明显增加
2020年,全国警航新批准机长33名,签注机型和提高气象条件8名;新批准飞行教员7名,增加任教条件20名。截至2020年底,全国警航机长数量由65名增加至98名,飞行教员数量由40名增加至47名。机长、飞行教员队伍的壮大和水平的提高,有力地提高了组训和实战的能力。
公安部自主培养的一批新机长充实到飞行骨干队伍中
2020年有8名自主培养零起点新飞行员被批准为机长,目前,新飞行员走上机长岗位的有23名,占机长总数的24%。
积极开展模拟机训练
上海、大连警航队在国内、外组织飞行员进行模拟机训练共计290小时,飞行员特情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飞行骨干力量进一步壮大。
四、严格规范管理,训练正规化水平逐步提高
2020年,各级公安机关和各警航队进一步加强飞行训练管理工作,正规化训练水平迈上新台阶——
各警航队根据人、机特点,有针对性地制订、调整训练计划,增强了飞行训练的有效性
上海、浙江警航队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需要,适时调整训练计划,科学组训;天津警航总队研究制定《2020年度警航飞行训练方案》,规范训练工作。
严格落实各项飞行管理规定
贵州警航队研究制定警航工作38项工作规定,规范警务飞行;浙江、昆明警航队常态化理论学习,全年累计飞行安全形势分析10次以上;上海、大连警航队创新理论教育模式,线上线下两手抓,大连警航队全年人均理论学习时间110学时。
飞行训练文书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各警航队飞行计划、总结、登统计等材料上报及时,质量较高。山东、贵州、天津警航队作为警航队伍新成员,能规范、准确填报飞行月报,认真起草飞行训练工作总结,科学制定飞行训练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