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斌)2月23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商务公寓、宿舍配建燃气管道设施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商务公寓、宿舍配建燃气管道设施作出明确。新建住宅以及其他需要使用燃料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燃气管道及设施;未配套建设管道供气设施的已建成住宅区则鼓励对其进行管道供气改造。已建成的商务公寓、宿舍项目,需要使用管道燃气的,应当满足国家和省市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近年来,商务公寓呈现出明显的类住宅化倾向,已偏离“服务商务人士”“短期住宿”的目的。2017年,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上海等城市已停止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2020年3月实施的住建部《办公建筑设计标准》中已取消了公寓式办公楼。2020年7月,深圳也停止了商务公寓审批。
与商品住宅相比,大部分商务公寓不允许开通燃气,没有学位,管理费较高。《通知》中提出,近年来,一些商务公寓、宿舍项目通过不同途径反映其要求使用管道燃气的诉求,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管道燃气普及工作,市领导多次指示要尽快提高市管道燃气普及水平,因此推出此项举措。
按照《通知》中提出的措施,新建住宅以及其他需要使用燃料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燃气管道及设施。新建商务公寓、宿舍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提前考虑项目用能方式,如需使用燃料,应当将燃气管道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依程序申请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单独申请燃气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应当包含燃气工程的内容。
与此同时,鼓励对未配套建设管道供气设施的已建成住宅区进行管道供气改造。已建成的商务公寓、宿舍项目,需要使用管道燃气的,应当满足国家和省市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其中,未改变建筑功能结构的,完成施工图设计后依程序申请燃气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改变既有建筑功能或结构的,应按规定完成功能变更手续或重新申领工程规划许可后,再依程序申领燃气工程施工许可证。
有深圳房地产业人士认为,具体到对深圳楼市的影响来说,此举更多的积极作用在于提高存量住房的舒适度,侧重满足长租需求。对商品住宅市场并不构成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