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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掉职场性别歧视门槛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2020年11月,江西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的岗位表,引发网友热议。这份岗位表显示,抚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等14个招聘单位的综合岗、管理岗及综合文稿岗等20个岗位,都标注了要求“男性”。

长期以来,尽管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不少政策,专家们也支了招,舆论也呼吁了不少次,但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坚挺着,或遮遮掩掩,或光明正大,特别是二孩政策放开后,女性由于生育问题遭遇就业性别歧视的情况尤为严重。

这样的“门槛”并不少见。某知名互联网招聘平台发布的《2020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27%的女性都曾遭遇过“求职时,用人单位限制岗位性别”的情况。而在晋升过程中,女性还可能遭遇“玻璃天花板”。女性在职场受到性别歧视,是有诸多因素叠加导致的。职场女性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职业上升期与女性最佳婚育期重合度高。许多企业在招聘时的规避风险意识更削弱了女性在职场的竞争力。

其实,我国法律中不乏保护女性平等就业权利的条款。比如:“不得以性别为由拒女性于就业大门之外;不得解雇处于怀孕、生产、哺乳期的女工;产假津贴按原工资100%照发,且保留工作岗位;不得限制就业女工的婚姻生育自由等”。同时,从国家到地方都要求单位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对女性就业、擢升任用等,不能存在性别歧视,必须一视同仁。但因现有法律内容不完善、规则不细化,泛泛而论的条款不仅不能给被歧视者以投诉的底气,而且对于劳动监管部门也缺乏可操作性。

“平等就业”是提高女性独立发展能力、促进女性平等化进程、增进现代社会文明的关键环节,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因此,全社会必须树立强烈的性别意识,尊重每一名女性,为女性提供平等就业机会,这是其一。其二,破解职场性别歧视不能全推给用工单位,政府必须建立风险防控机制,采取税收减免或其他支持性措施,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分担因职工生育造成的经济损失。其三,在立法层面,还需尽快完善法律体系,出台反就业歧视法,设立反性别歧视的专门机构,专门受理被歧视女性的申诉、调解与裁决,并代表女性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女性要敢于向歧视行为说“不”,并注意搜集证据,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