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尚黎阳)随着年货食品置办进入高峰期,近日,广东各地检察机关纷纷开展专项监督,确保春节期间“舌尖上的安全”。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检察机关提醒广大消费者,春节期间要到正规市场、超市、商铺采买年货,特别要注意查看商家经营资质及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如果发现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可向执法部门反映,也可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提供案件线索。
糕点、干果等散装食品随处可见,很受消费者欢迎。但在广州检察机关开展的“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年货(散装)食品安全”专项监督中,黄埔区检察院发现辖区内一些大中型超市销售的散装食品,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等情形。
比如,商家在散装食品容器外的显著位置仅标明了食品名称和价格或者没有标明食品的任何信息;散装食品的外包装标签上未详细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可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容器上没有防尘防蝇等防护设施。黄埔区检察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规范全区散装食品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