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2019年11月通过《气候保护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德国中长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到2030年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较1990年至少减少55%,到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即实现“碳中和”。德国将“碳中和”视为其作为工业大国和欧盟经济最强成员国的“特殊责任”。
《气候保护法》明确了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林等不同经济部门所允许的碳排放量,并规定联邦政府部门有义务监督有关领域遵守每年的减排目标。这意味着,一旦相关行业未能实现减排目标,主管部门须在3个月内提交应急方案,联邦政府将在征询有关专家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减排。
此外,不同领域的碳排放详细数据每年将由联邦环境局测定并在次年3月公布。一个由气候、社会、经济、环境等领域专家组成的独立专家委员会将评估联邦环境局公布的年度数据,并向联邦议院和政府作报告。
《气候保护法》在执行时也保留了一定灵活性,即如果某个部门超过了减排指标,原则上,可以用其他部门的减排指标来抵消。
《气候保护法》还规定,德国联邦政府部门应在所有投资和采购过程中考虑减排目标,在2030年率先实现公务领域的温室气体净零排放。
德国政府内阁2019年10月还通过一项法律草案,对建筑业和交通业的碳排放定价作出规定。相关企业碳定价将从2021年起以每吨10欧元开始,至2025年时逐步升至每吨35欧元。从2026年起,价格将按市场供需,以拍卖确定,但规定每吨限定在35欧元至60欧元间。德国政府表示,希望通过适度的碳排放价格上涨,避免给相关企业和个人造成太大资金负担。明确价格上涨路径,也能方便他们进行规划,在中长期投资更环保的设施,购买更环保的产品。
据了解,德国从2021年起启动国家排放交易系统,向销售汽油、柴油、天然气、煤炭等产品的企业出售排放额度,由此增加的收入将用来降低电价、补贴公众出行等。
高校科研机构也积极参与减排。德国柏林自由大学2019年12月发表声明说,该校已制定相关行动目标,以期在2025年实现“碳中和”,学校将来做任何决策和计划时都将考虑对气候的影响。另外几所高校也在向校园“碳中和”方向努力。柏林工业大学的目标是到2030年实现“碳中和”,柏林洪堡大学不久前则成立了“可持续校园”方面的专门机构。(张毅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