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既关系着经济的发展和财富的创造,也关系着个人的幸福和社会的安定。山丹县着力促进企业发展、维护劳动者权益,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注重建立规范有序、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通过主动监察、专项检查、书面审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劳动用工备案、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及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及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十项维护农民工权益制度,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建设施工领域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标准》,将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活动范围扩展至交通、水利行业,深入建设施工现场调查摸底,安排企业专职劳资管理员对施工现场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将农民工工资单独列账,由银行按月代发,做到工资账目清楚,发放及时,彻底杜绝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通过深入开展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创建活动,与县总工会、工信、工商联等单位联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季”集中要约行动,不断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规范集体合同签订,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同时,通过不断强化执法力度,狠抓欠薪治理工作,对克扣、无故拖欠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对查证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巨大,由公安机关及时立案查处,以此来打击和震慑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违法犯罪行为。并全面落实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及失信联合惩戒、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及黑名单公示制度,不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迈进精细化。
截止“十三五”期间,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447户(次),涉及劳动者8.25万人次,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5%,共为5139名劳动者追讨工资4748.51万元,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步伐稳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