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用枪:
1、德国制造“勃朗宁”,炮弹,“箱炮”。
新中国成立时,用于公安的枪械种类比较复杂,包括小巧轻便的德制“勃朗宁”、霰弹枪、左轮手枪,甚至还有长长的“箱枪”(又称毛瑟手枪)。枪。这些枪械的统一特点是上海试水佩枪巡逻 转轮手枪成巡警标配 人民网,都是过时的,都是从前国民政府军警部门没收的,但整体表现还不错。
2、5 月 4 日手枪,“Palm Thunder”。
1954年,军事部门对51式军用手枪进行改进后,开始定型54式手枪的生产。5月4日手枪在解放军部队装备的同时,在1960年代也开始为公安队装备。正因为如此,在很多文艺作品中出现了很多关于警察使用军用手枪的描写。五四手枪已经被国内警察使用了近30年。它的特点是重量大、杀伤力大、性能好。
在此期间,国内一些警察还配备了一种名为“掌雷”的小手枪。据老侦探介绍上海试水佩枪巡逻 转轮手枪成巡警标配 人民网,“掌雷”又称“掌雷”,只有手掌大小,只能装两颗子弹。
3、六十四支手枪。
1980年代以来,中国警方开始装备相对较轻的大型64式手枪。64式手枪于1964年设计定型,是我国第一支完全国产化的军用手枪。起初是用来装备部队,后来也用来装备公安警察。
今天中国警察使用的主炮仍然是64式,但也装备了一些71式、77式、84式、92式等。
4、警用左轮手枪。
2006年,9毫米口径、黑色机身、可发射橡皮子弹的安全装置的警用左轮手枪开始配备警察部队,主要分发给各地巡逻人员。据《人民公安报》报道,这种专为警察配备的手枪也被称为警用左轮手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