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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香港选举制度改革竟还藏着这些细节!

全国人大常委会3月30日全票通过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这两个附件规定了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办法,其内容相比之前有了较大的修改,例如选举委员会规模由1200人增至1500人,立法会议员则由70席增至90席,确定下一届立法会以“432”组成,新设资格审查委员会等。

这次香港选举制度改革竟还藏着这些细节!

近期媒体对完善选举制度进行了大量报道,特区政府各级官员正紧锣密鼓地向社会进行解读,阐明修改完善选举制度的目的意义。

过去,反中乱港分子制造民怨、煽动情绪,善于“甩锅”转移矛盾,一切不好解决的社会矛盾都可以归结为一句“都怪特区政府管治不力”。他们靠政治操弄骑劫“民意”,巧舌如簧却从不肯为民生福祉建言献策,心中只有票选和高额的公帑,甚至不惜牺牲国家和特区的利益去获取西方反华势力的青睐。

如今选举制度改革正是将这些“反中乱港”的不爱国者拒之门外,让真正的爱国者参与治港,也不搞“清一色”,只看是否为民谋福祉,最终受益的终将是香港的每一名市民。

那么,究竟这次改革有哪些精妙之处?有理哥结合自己的理解,尝试从三个方面进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