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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范村(社区)“两委”换届档案管理

南方日报讯 (记者/骆骁骅)根据广东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部署,为规范换届档案管理,省档案局近期印发《关于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档案工作的通知》,部署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档案工作,以更好保障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换届后续工作的有序开展。

换届档案工作主要包括各级换届工作机构与村(社区)档案的整理交接等内容。省档案局要求,各级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机构和村(社区)要强化档案管理制度与质量标准落实,确保归档文件形成质量,加快档案材料清理整理,严格执行档案利用制度。

通知提出,要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各级档案主管部门与换届工作机构将密切协作,扎实推进换届档案工作,适时开展对村(社区)“两委”换届档案工作的检查。对在村(社区)“两委”换届档案管理工作中违反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通知明确,新一届村(社区)“两委”产生后,原村(社区)“两委”应在10日内将档案全部移交给新一届村(社区)“两委”。不能及时移交的应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进行监管,严防散失。选票至少保留1届以上时间。销毁档案前应按规定办理销毁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

通知强调,新一届村(社区)“两委”要依法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完善档案工作制度,明确档案工作责任人,确定档案管理人员,配置必要的档案保管场所和档案装具设备,及时建立选举工作档案,规范完成党组织、村(居)务、集体经济组织等的续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