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西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了解到,鉴于当前气象形势,经综合研判,根据《江西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江西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10月7日决定将森林火险红色(Ⅰ级)预警调整为橙色(Ⅱ级)预警。要求全省各地结合实际,严格落实以下预警响应措施:
一、市、县(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加强值班值守,确保政令畅通。
二、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公共媒体及时发布橙色预警信号,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加强森林防火宣传。
三、县(市、区)政府按照森林防火禁火令要求,停止炼山等野外特殊用火审批,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格落实“一长两员”责任,加强野外火源管控。
四、设区市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林区开展森林防火督查。
五、专业森林消防队、半专业扑火队保持应急状态,随时做好扑火准备。
(总台记者 刘昀彤 石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