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年50号)
近期,我市疫情总体平稳可控,但国内疫情多地频发、多处高发、局部暴发,输入性疫情已经成为我省疫情发生的主要来源。开封市作为旅游城市,外来人员较多,人员流动频繁。为严防疫情输入,经专家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9月18日、9月19日继续在全市各县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一)9月18日在示范区、龙亭区、鼓楼区、顺河回族区、禹王台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上午6:00开始核酸采样,9: 00完成采样工作。
(二)9月19日在兰考县、尉氏县、杞县、通许县、祥符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上午6:00开始核酸采样,9: 00完成采样工作。
二、采样覆盖范围
全市所有居民(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外籍人口、外来人口等,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和风险人员。无特殊原因必须全员采样。
三、采样地点
请居民按照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到居住地附近设立的采样点有序参加采样。
四、特别提醒
(一)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在扫场所码或出示健康码时予以弹窗提醒或语音提醒;造成疫情传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提前携带身份证或出示“豫事办”健康码,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四)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和48小时内参与过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五)请广大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监测,并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