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军队就是军队,警察就是警察”的原则,武警部队在军队改革中发生了很大变化。
改革前,武警部队由内防、黄金、水电、交通、森林、边防、消防、安全等部队组成。其中,金、水、电、交通、林属于专业建设力量,边防、消防、治安属于专业公安力量。
军改后,武警部队调整为包括:内卫、机动、海警,以及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简单来说,对原8支部队的具体改动如下:
1、内卫队继续保留,但经过兼容和加强,内卫队成立了。
2、金兵,调入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正式进入中央公益地质调查队序列。
3、水电机组为国有企业,最初使用“中国安能建设集团公司”名称,后完成企业改制,更名为“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并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产业央企对应厅级规范。
4、交通部队仍属于武警部队,但纳入机动部队管理,不再单独列出。
5、森林部队转入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成为行政单位。
6、边防部队将并入公安机关军改后中国6个军种,会同新成立的国家移民管理局进行适当调整和整合。现役机构全部改建为人民警察机构。
7、消防支队转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成为行政单位。
8、编入公安系统的警卫队,集体转入人民警察局,由公安部特勤局统一领导。
以下是军改后武警部队的详细介绍:
一、总部
武警部队是战区规模,与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和战略支援部队相同。但是,它不包含在PLA序列中军改后中国6个军种,但具有特殊的旗帜、徽章、服装和军衔系统。
改革之初,总部机关包括人事部、政治工作部、纪委、后勤部。然后又增加了设备部。
武警部队领导与其他军种相同,包括:司令员、政委、副司令员N人、副政委N人、纪委书记1人、参谋长1人、参谋长1人政治工作部主任。
其中,司令员和政委是主要军政官员,是主战区的将军;其余都是副战区中将。
二、管理单位
1、内部守卫
按照我国现有省级行政区划,除港澳两个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外,其余31个省级行政区均部署了武警总队。同时,由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独特性,还成立了独立的武警内卫部队。因此,武警内保单位共有32个。
在32个内卫部队中,武警北京总队、新疆总队、西藏总队军级规格明确,装备能力也是最强的。
其余29名内军为副军级。
2、武警机动总队
机动兵团是此次改革调整中新组建的战斗力量。直属武警总部部署指挥。堪称“武警中的卫士军”。机动总队(福州总队)。
武警两机动总队主要承担集群训练、野战实战训练、远程机动训练、防暴维稳训练等任务,主要承担重大反恐维稳、应急救援任务、处理大型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机动作战等任务。
目前两大机动兵团均为军用级规格,装备多型装甲车、步兵战车、火炮、直升机等重型武器。
机动总队下设多个机动支队、运输支队、特种作战支队,这里不再详细介绍。
3、海岸警队
海警总队,又称中国海警局,也是军级标准。为延续原有的海警制度,适应我国沿海管理现状,主要包括:
(1)北海海域指挥部(中国海警北海分局,副军级,驻青岛)
下设:辽宁支队、天津支队、河北支队、山东支队、第六支队、第三航空旅。
(1)东海区司令部(中国海警东海分局,副军级,驻上海)
下属:江苏支队、上海支队、浙江支队、福建支队、第一支队、第二支队、第一航空旅。
(3)南海地区司令部(中国海警南海分局,副军级,驻广州)
下设:广东支队、广西支队、海南支队、第三支队、第四支队、第五支队、第二航空旅。
4、研究机构
武警部队研究所(初级),北京。
5、附属机构
天津武警指挥学院(正军)。
武警工程大学(副军),西安。
成都武警学院(副军)。
武警特警学院(副军),在北京。
天津武警后勤学院(副军)。
武警海警学院(副军),宁波。
杭州武警中士学校(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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