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移民美国,已经提交的队列不会停,但是审稿会很慢。
美国同胞移民属于美国F4移民类型。美国F4移民签证是指年满21岁或以上的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申请人向美国移民局(USCIS)提交F4移民申请。F4签证申请分为四个阶段,即P1、P2、P3、P4。,一种以家庭为基础的美国移民。以下是申请美国F4移民签证的相关条件和程序:
【P1期】
申请亲属移民时,申请人准备好文件,向美国当地的移民处理中心递交申请I-130,然后拿到文件号P1,即I-130申请的回执,包含三个英文大写字母加10个数字,三个英文字母分别是EAC或WAC或SRC或LIN,由美国移民处理中心划分。
【P2期】
案件经过移民局审理后,会获得批准证书P2,(P2样本与P1类似)→P2批准通知I-797原贴→申请信息转给NVC,此时,您将获得一个新的CASE号码,也就是GUZ号码,由GUZ加10个号码组成。
然后就是漫长的等待,等待移民预约,等待移民预约到达大概半年到一年(不同类别,不同时间)→正式移民手续:DS-3032地址和代理确认。
NVC 将向在美国的亲属发送名为 DS-3032 的地址和代理确认表。由于相对类太长,很多申请人或受益人的地址都发生了变化。所以,美国NVC怕是申请人地址变了。通知雷士,导致收不到这个表格,美国和中国发一份一样的DS-3032,美国先收到,中国受益人十多二十后也收到一份天。这时候,只需要填写一份,寄回给雷士即可。
填写DS3032表格并支付70美元账单后一个月→nvc将发送400美元的签证费账单→支付400美元后一个月→NVC将发送包裹P3。
【P3阶段】
本阶段所需材料和程序:
1、p3 补充表格(此表格已从 2008 年 9 月的 P3 包中删除)
如果您在收到P3时没有收到P3补充表,请到相关网站选择GUZ编号,然后进去打印出来,连同所有材料一起寄回雷士。
2、DS 230-I, DS230II(此表格可能需要您进入USCIS网站自行下载)
3、已完成的EMS快递订单请求付款说明
(注意:这个EMS需要填写清楚,记住订单号,你的P4会和这个订单一起发出。记住,订单号到期时可以拨打11185查询P4.EMS是否订单已经发到当地。邮局采购,1元一件。EMS邮寄清单一定要空白,注意不要提前加盖当地邮局的公章,因为寄件地必须是广州,而且加盖国外邮局印章的EMS表格无效)
4、护照复印件
(护照从2007年开始,不能延期,只能补发。成人护照有效期10年,16岁以下儿童有效期5年。收到地址确认后请提前申请。)
5、要求美国担保人填写I 864终身担保文件
6、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可以在之前申请移民时使用,出生证明终身有效)
7、2 张签证照片。
(签证照片要求:50*50毫米,头部位置必须在中间25-35毫米,不戴帽子,不戴耳环或墨镜飞向美国最新亲属排期,每个签证申请人必须有照片,并在签证照片底部写上照片所有人用铅笔护照拼音姓名供移民官员识别)
8、未经公证。
(公证有效期为一年,必须由每个16岁以上的签证持有人提交)
公证有两种选择:
(1)去市公证处(市公证处也可以同时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公证,省时省钱,省公证处一样,可以用作参考)
(2)取得无犯罪证明后,可持户口簿(原件+首页和个人页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省公证处办理). 260元(一式三份,包括中英文版),一周后领取(或拨打收据上的电话和公证人的联系时间)。注意只能在办公时间领取,并且您将无法在周末获得证书。
9、婚姻公证
(婚姻公证终身有效,申请移民后申请离婚再婚,需重新申请婚姻公证,申请CR/IR移民,需同时申请离婚公证)。完成P3包中的所有信息后,将其发送回雷士,等待一到两个月。
【P4阶段】
收到P4后,按照P4的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亲属关系公证、所有业主出生公证、婚姻公证、
随行子女未婚公证(22岁儿子和20岁女儿必须是未婚公证),
公证 16 周岁以上的公证人。
对于出生在中国大陆的申请人来说,EB-5投资移民从5月份开始就已经正式排队了,6月份排队没有任何进展,还是2013年5月1日。F2B和F3都出现了“站桩”现象类别。
一、家庭移民
在相对移民时间安排上,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和港澳台地区的申请人仍在同步推进。F4类赛程在6月份进展最快,向前推进了38天,目前的赛程进度为2002年9月8日。F2A类赛程向前推进了1个月,目前的赛程进展到2013年10月1日。F1类赛程有前移17天,目前排期为2007年9月1日。F2B类和F3类都预定“静止”,目前排期进度分别为2008年9月15日和2004年2月22日。
二、EB-5:投资移民
在就业移民排期方面,对于出生于中国大陆的申请人,EB-5投资移民5月正式开始排队,6月排期自2013年5月1日起保持不变。EB-2类别提前1年,目前的时间表是 2013 年 6 月 1 日;EB-3类别提前了4个月,目前的时间表是2011年9月1日;非熟练工类别 前移 1 个月零 16 天,当前排程进度为 2006 年 1 月 1 日。
不确定你在哪一个?都为你找到了。美国国务院(DOS)6月8日公布了今年7月的签证公告,确认了7月的EB-5时间表,与6月相同,截止日期仍为:2014年2月15日。“绿卡” Final Approval Dates”(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简称“Green Card Approval Dates”)对于获得绿卡批准的家庭移民飞向美国最新亲属排期,出生在港澳台及中国大陆的申请人将优先迁移同时地; 第三个优先事项是留在原地;四是港澳台前移1个月,大陆出生的人在上个月后移6个月22天后,7月留在原地。具体变化如下: F-1类:移至67天,
F-2A 类:7 天搬家,2014 年 11 月 8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5 日 F-2B 类:46 天搬家,2009 年 10 月 22 日至 2009 年 12 月 8 日 F-3 类:留在原地, 2004 年 12 月 1 日维持 F-4 类别:港澳台地区出生的申请人 搬家一个月,从 2003 年 8 月 8 日至 2003 年 9 月 8 日 日本 F-4 类别: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不变,维持2003 年 1 月 1 日
就业移民关于就业移民的“绿卡审批时间表”,对于港澳台申请者,EB-3类别(专业技术劳工和其他非技术劳工)将搬入15天,提前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3月1日,其他类别有名额。在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的EB-1和EB-4类别将保持配额,而EB-3(其他非熟练劳动力)将回溯3年4.7个月,从2007年4月22日到2004年2009 年 1 月 1 日,其余人留在原地。表格 A - 最终裁决日期 (FAD):
表格 B - 提交申请日期 (DFA):
简要说明表 A 和表 B:1. 两个时间表,两个截止日期。表格 A 是最终裁决日期 (FAD),表格 B 是申请日期 (DFA)。2. 表格 A,最终裁决日 (FAD) 的截止日期,在 7 月停滞不前。3.Form B,DFA的截止日期,一般会保持不变,但是还是要看USCIS(移民局)的态度,USCIS会在一周内公布,他们是按照Form A还是Form B,来接受 I-485(美国身份调整)申请。对 EB-5 申请人的影响:1. 根据表格 A,如果您的优先日期在 2014 年 2 月 15 日之前,并且您的 I-526 已获得批准,您可以在领事馆或在美国进行面试 提交I-485申请,可立即获得签证或绿卡;2. 根据表格 B,我们还不知道USCIS的态度,是否会继续使用Form B,让我们耐心等待几天;接下来,做一个简单的总结:
表格 A,最终裁决日 (FAD) 的截止日期,意外地停止前进。USCIS检索到的2012-2013年的2000多份申请,可能是因为排长队造成的;2. 签证处继续双排时间表,但仍需等待USCIS在一周内宣布是否激活。表格B,估计7月份不会激活;3. 可能要等到九月份,Form A 的进展不乐观,Form B 也不会激活。最大的变化可能在新的财年,2016年10月才刚刚开始。
孟志颖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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