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文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组办公室了解到,程某,女,文水县凤城镇龙泉村人,为南京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陈某的同船人员,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八版),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对其进行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
核查发现程某7月24日至26日期间在文水县有活动轨迹,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活动轨迹
7月24日:全家自驾车从太原于12时左右返回至文水县龙泉家中,未外出。
7月25日:程某于10时20分至11时50分在艺格理发店理发,12时10分骑自行车去龙泉村王连登小卖部买蒜(停留约2分钟)。
7月26日:程某带两个孩子于11时左右去龙泉村俊伟棉被店送棉花(停留约10余分钟),14时40分左右去龙泉村俊伟棉被店取棉被(停留约40余分钟)。其余时间均未外出,也无外人到其家中。
二、采取措施
1、对程某等4个密接者及其16名次密接者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采集两次咽拭子标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2、对程某家中及理发店、小卖部、棉被店等场所采集环境标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三、相关要求
1、如在上述时间段与程某在以上三个场所有接触的或轨迹交叉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县防控办报告,并立即居家隔离暂时不得外出,配合相关管控。
2、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联系电话:0358—3305097
(总台记者 赵颖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