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综合报道】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选举今年9月举行,提名期定于8月6日至12日。香港“01”网等多家港媒注意到,选举事务处于官方网页上载提名表格,包括候选人资格审查补充数据表格及获提名人资格审查补充数据表格,要求所有候选人向资审会申报是否拥有别国居留权、是否持有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等,候选人需于2021年8月12日下午5时或以前,向资审会秘书处提交。
据“01”网此前报道,新一届选举委员会今年9月将成为香港《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通过以来的第一届选委会,并将由他们选出下任行政长官以及部分立法会成员。根据表格,候选人需列明外国居留权、国籍、是否与外国政治性组织或台湾政治性组织有联系、是否持有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等。
“01”网评论称,有关议题早在4月立法会审议完善选举制度条例时就被提到。香港现行选举条例并未明文规定拥有外国国籍人士不能参政,且《基本法》第67条提及容许不超过两成立法会议员由“非中国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担任,但双重国籍的问题始终是一个政府需尽快厘清的参选要求。(林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