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促使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数字经济蓬勃兴起,数字技术广泛渗透于生产生活。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数据,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占GDP比重为38.6%,目前位居世界第二。与此同时,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速演进,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已经成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强调“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提出了要求。下一阶段,需以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抓手,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不断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
一是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当前,数据已经成为与传统的劳动力、资金、土地等并列的生产要素,且表现出特殊性。一方面,数据体量庞大且更新速度快,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各领域都需要应用数据并不断产生新的数据。另一方面,数据不受时间空间等因素限制,可以共享且拓展延伸。企业可以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捕捉到数据,并应用于生产、流通等各环节,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需充分挖掘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潜能,释放数据的价值,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特别是要对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作出明确界定,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同时,打破现有壁垒,将数据用好用足。
二是促进数字产业化,培育世界级数字产业集群。依托我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发展优势,以及超大规模国内市场优势,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正逢其时。下一阶段,需加快在关键核心技术方面的突破,补齐基础研究领域存在的短板,为数字产业化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打造数字经济应用的新场景,以需求牵引和推动数字产业化;发挥好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营造好企业创新生态;加快推进“新基建”,在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切实发力,为数字产业化夯实基础。
三是加快产业数字化,助推产业转型提速增效。产业数字化,即以数字技术为支撑,以数据赋能为主线,以数据为关键要素,对产业链上下游全要素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和价值再造。近年来,我国产业数字化规模持续扩大,2020年达31.7万亿元,占数字经济的比重为80.9%,占GDP比重为31.2%,产业数字化转型提速。进一步推动融合发展向深层次演进,提升产业发展的效率和效益,需持续推进数字技术赋能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拓展5G和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的场景,引导企业加快应用新技术,推进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升级,构建以实体企业为主体、覆盖全产业链的新兴产业组织平台。
四是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标准,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供保障。在充分利用数据要素的过程中,维护安全、防范风险是个绕不过去的重要课题。在这方面,尤其需要强有力的制度给予保障。需以标准化规范和引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从数字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等各环节探索不同地区、部门之间的共享标准,提高数据共享标准化水平,有效推动数据互联互通,促进数据再使用、再增值;进一步健全数据信息采集、定价、服务等法律法规,将数据获取、使用等纳入法律法规的监管之中;推进数字经济领域的法制建设,出台和健全数字信息完善、数据隐私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力度保护知识产权等,防止数字经济领域平台型企业的市场垄断行为。既确保数字经济有充足的发展空间,又能使数字经济发展更加规范有序。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江苏现代财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 曹劲松 郑琼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