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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答复:丧葬补助及抚恤金统一政策将于今年下半年印发执行

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7月14日消息,甘肃省人社厅7月12日答复甘肃省人大代表杜永星《关于部分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社保基金支付的建议》称,目前甘肃省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仍然按原规定由企业发放。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现实问题,甘肃省人社厅就此问题请示了人社部,人社部答复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政策国家层面已制定完成,核心内容主要是明确了遗属待遇标准和资金支付渠道,将于今年下半年印发执行 。下一步,待人社部正式出台统一政策后,甘肃省人社厅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社厅在答复中对杜永星代表表示,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部分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社保基金支付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我省企业在职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发放渠道,执行的是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通知》(甘劳社发〔2007〕46号)的有关规定,即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由企业发放。2011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由于国家未出台因病、非因工死亡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等相关配套政策,目前我省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仍然按原规定由企业发放。您反映的问题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现实问题,我厅就此问题请示了人社部,人社部答复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政策国家层面已制定完成,核心内容主要是明确了遗属待遇标准和资金支付渠道,将于今年下半年印发执行。下一步,待人社部正式出台统一政策后,我厅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