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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不得采取诱导消费者浪费食品的营销方式

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记者邰思聪)27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规定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采取诱导消费者浪费食品的营销方式。

反食品浪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质是社会文明建设问题,培育积极健康的理念至关重要。针对“选秀节目粉丝应援导致大量牛奶被倾倒”等诱导食品浪费事件,规定中提出,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规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取诱导消费者浪费食品的营销方式,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同时,针对网络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节目或音视频信息,规定要求,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审核,不得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诱导食品浪费;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发现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音视频信息的,应当及时制止、停止传输相关内容;情节严重的,立即停止提供信息服务。

外卖用餐方面,规定提出,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餐品浏览页面标注餐品规格、参考分量、口味、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推广小分量、多规格餐品或者可选套餐。

北京市商务局二级巡视员丁剑华表示,下一步,北京市商务局将指导餐饮行业协会制定实施反食品浪费行业自律规范、团体标准,将反食品浪费纳入行业评优指标体系。同时还将鼓励重点商圈、特色餐饮街区和外卖平台联合餐饮商户,采取各种形式的奖励措施,引导消费者自觉反对食品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