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日11时28分,贵德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尕让派出所来电称,尕让乡阿什贡村302乡道5.3公里处黄河北岸黄河中发现一具尸体,请求做进一步调查。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向带班领导上报警情,并向刑警大队、治安大队下达指令。随即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海,副局长张建中带领刑警大队、治安大队民警赶赴现场。
由于案情特殊,贵德县公安局立即上报省、州两级公安机关,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青海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王占海,海南州公安局副局长王坚俊,赴贵德参与案件侦办,并指派省、州两级法医、刑侦专家会同贵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组织开展侦查工作。经技术专家对疑似抛尸现场提取的相关生物检材进行比对,确定抛尸现场。同时通过人像比对确定了尸源信息。死者为大通籍男子候某某。
确定尸源后张建中带领办案民警连夜前往大通县对死者社会关系等进行走访调查。经办案人员严密排查,初步锁定王某仓、孙某林,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时,省州两级公安机关技术专家对死者候某某尸体连夜进行解剖检验。查找致死原因。经检验,初步认定死者死因为他杀。
经过各级公安机关办案民警33个小时的连续奋战,2021年3月3日下午20时许王某仓在大通县桥头镇园林路被成功抓获,21时许孙某林在西宁市城西区被成功抓获。2021年3月4日凌晨1时许,王某仓、孙某林被成功押解至贵德县公安局。经审讯二人对预谋抢劫杀害候某某并抛尸黄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此贵德县“3.02抢劫杀人案”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