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做客大连新闻传媒集团FM103.3《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直播节目,就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等相关话题,与听众和网友进行互动交流。
2021年
国家实行一系列
减税新政
✅ 减税新政内容有哪些?
✅ 这些政策优惠力度有多大?
✅纳税人如何享受这些政策?
官方解答来啦!
宋扬 摄
问:
2021年实行哪些减税新政策?今年的减税降费与以往相比优惠力度有多大?
答: 2021年年初以来,国务院先后三次部署推进减税降费,继续加大对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的政策倾斜力度,并扩大政策实施范围,继续为市场主体纾困,帮助市场主体走出困境稳健发展,主要有四大项:
第一,自今年1月1日起到明年底,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第二,自今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政策,其中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高到100%,刚刚发布的财税13号公告对此项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三,今年4月1日到明年底,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由现行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第四,自今年4月1日起,扩大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行业范围,将运输设备、电气机械、仪器仪表、医药、化学纤维等制造业企业纳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这项政策能够减少企业的资金占用,让企业账面上的“活钱儿”动起来。
上述4项政策的实行,预计全国今年将新增减税超过5500亿元。
问: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来说有什么作用,大连如何落地执行?
答: 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是为了更好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更多运用市场化、公平普惠激励政策,撬动企业和全社会增加研发投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要想核心技术不受制于人,必须鼓励科技创新,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会议决定,今年1月1日起,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这相当于企业每投入100万元研发费用,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00万元。
大连市税务部门初步对这项政策效果进行了预测,大约全年能为大连的企业减税4亿元。
同时,改革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清缴核算方式,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按半年享受加计扣除优惠,让企业尽早受惠。这一制度性安排,是今年结构性减税中力度最大的一项政策。
下一步,大连市两级税务机关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宣讲会将要全面展开,重点指导纳税人正确归集、准确核算研发费用,在应享尽享的基础上规避税务风险。
问:
今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现行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这个政策?
答: 新政策规定要点有两条↓↓
01
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
但为剔除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业务的影响,使纳税人更充分享受政策,政策明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02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问: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适用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
答: “首违不罚”是税务部门在税收执法中进行的一个探索,一经推出就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公布了十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从4月1日起施行。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首违不罚”十项清单)
公告规定,10项清单中的事项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也就是说,“首违不罚”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的事项;
2.危害后果轻微;
3.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但是,如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再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税务机关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税务行政处罚。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一直是纳税人十分关注的
热点问题
问
个税年度汇算如何办理?
工资收入不超过12万元还需要汇算吗?
怎样查询大病医疗支出情况?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填报社保费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相关负责人
也做出了解答
问: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有哪些办理方式?
答: 2021年个税年度汇算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
办理年度汇算的三种方式
一是自己办
即纳税人通过网络、邮寄、大厅等方式自行办理;
二是单位办
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为便利纳税人,今年的汇算期将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也视同任职受雇单位了。主要是针对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等情形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三是请人办
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条件,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办理年度汇算。
问:
纳税人去年工资收入不超过12万元,但是需要补税600元,还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吗?
答: 依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因此,如果纳税人去年的综合所得,也就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且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则不需要办理2020年度个税汇算。
问:
纳税人去年全年工资收入7万,年终奖5万,财务申报的时候年终奖单独计算缴纳了个人所得税金,汇算的时候还能把年终奖并入工资收入计算税款吗?
答: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因此,纳税人公司发放的年终奖,已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申报个税的,可以在汇算清缴时重新选择是否并入综合所得。
问:
孩子今年6月高中毕业,9月才开始上大学,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应该填写高中还是大学,中间的暑假能享受扣除吗?
答: 根据专项扣除办法规定,子女教育按照每月定额扣除,接受义务教育期间都能进行扣除,包括寒暑假。因此,高中阶段和大学是两个不同的教育阶段,高中阶段的子女教育终止时间纳税人可以填写到8月份;9月份孩子上大学,当月新增一条“高等教育”的子女教育记录。
问:
如何查询去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情况?
答: 纳税人可手机下载官方“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注册、登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通过首页“年度费用汇总查询”模块查询。其中,查询信息中显示的“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金额”即为可扣除金额。
根据专项扣除办法规定,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金额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可据实扣除。如,某纳税人查询本人“年度个人自付总金额”为30000元,则“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金额”即为15000元(30000-15000)。”
问:
灵活就业人员在个税汇算清缴时如何填报已缴纳的社保费信息?
答: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栏目下的“专项扣除”模块,按照缴费月份据实填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额。缴费凭证号为非必填项,如纳税人确实没有凭证号的,可填写“暂无”并在备注中详细说明缴费日期、缴费基数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