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作为对高校及其学科建设实现大学功能、内涵发展及特色发展成效的多元多维评价,综合呈现高校自我评价、专家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结果,将“破五唯”(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要求贯穿全方位、全过程和各方面。
“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与大学排名、学科评估及绩效评价等有显著不同,将注重体系性、诊断性、集成性和发展性。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介绍,“不计算总分,不发布排名,不是简单的水平评估。”在评价内容上,涵盖“双一流”建设五大建设任务和五大改革任务,考察期末建设达成度、发展度和第三方评价表现度,呈现高校和学科的总体建设成效。在评价手段上,设立常态化建设监测体系,探索形成监测、改进与评价“三位一体”评价模式,引导不同类型高校围绕特色提升质量和竞争力,在不同领域和方向建成一流。
据介绍,成效评价贯穿“破五唯”要求,注重体现“双一流”建设本质要求,充分体现“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的改革导向。“坚持评价视角多元、评价内容多维,按不同评价方面、不同学校和学科类型,以区间和梯度分布等形式,呈现建设高校和学科的综合评价结果。”该负责人介绍,坚决摒弃数论文、数帽子的做法,避免简单以条件、数量、排名变化作为评价指标。在人才培养评价中,突出学生代表作、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等结果。在师资队伍建设评价中,重点考察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投入、社会服务贡献等。
“实行水平评价与效益考核相结合、日常动态监测与周期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议相结合,以动态监测积累的过程信息与数据为主要支撑。既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挖掘指标数据,也组织专家进行定性评议,既考察现有实力,也衡量在已有发展基础上的成长性及发展潜力。”该负责人介绍,同时探索建设成效国际比较,对建设高校和学科在全球同类院校相关可比领域的表现、影响力、发展潜力等进行综合考察。
成效评价由大学整体建设评价和学科建设评价两部分组成,均按“前置维度+核心维度+评价视角”的方式布局考核内容。“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建设范围动态调整的主要依据。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减少支持力度。”该负责人说,教育评价是一项世界级、历史性和实践性课题,是“最难啃的硬骨头”,需要不断深化认识、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无论是高校、专家、第三方还是综合评价的结果,都不是高校或学科建成一流与否的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