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8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壮族三月三”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4月14日(农历三月初三,星期三)、4月15日(农历三月初四,星期四)放假,4月16日(星期五)调休,即4月16日(星期五)休息,4月18日(星期日)上班。 “壮族三月三”假期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按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
区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15日
来源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