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海事局网站发布《青岛“9·16” “顺达898”轮与“鲁乳渔54868”船碰撞事故调查报告》。报告称,2020年9月16日,江苏盐城籍干货船“顺达898”轮满载碎石自山东威海驶往江苏射阳途中,在黄海中部水域与威海乳山籍渔船“鲁乳渔54868”船发生碰撞,导致“鲁乳渔54868”船沉没,2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约60万元人民币。
两船碰撞 2死1失踪
事发前,“鲁乳渔54868”船认为“顺达898”轮触碰了其渔网,在随后追逐并试图逼停“顺达898”轮的过程中,两船发生了碰撞。
接报后,青岛海上搜救中心立即全力组织救援行动:一是协调北海救助局派出专业救助船“北海救131”轮前往救助;二是协调海警、海监所属执法船前往参与救助;三是通过渔业部门协调附近作业渔船协助搜救;四是通过青岛VTS 中心协调过往船舶进行搜寻,并发布通航安全信息。
经救助,“鲁乳渔54868”船3人获救,2人死亡,1人失踪。
调查取证 双方互有责任
事发后,山东海事局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指令“顺达898”轮开往青岛港接受调查,同时派出调查人员赴乳山口渔港对“鲁乳渔54868”船获救人员及其结对作业渔船“鲁乳渔54867”船进行调查取证。
通过调查取证,获取水上交通事故现场勘验记录2份,水上交通事故调查询问笔录17份,两船人员信息2份,AIS历史航迹数据1份,从中国海事局导助航综合应用系统获取船舶轨迹截图若干,渔民提供手机录像视频1份,水下探摸报告1份,相关船舶证书、个人职务证书等书证资料若干。
调查中将发现的当事方涉嫌刑事犯罪线索、“顺达898”轮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通报相关主管机关调查处理。
2月2日,山东海事局网站发布《青岛“9·16”“顺达898”轮与“鲁乳渔54868”船碰撞事故调查报告》称,这是一起双方互有责任的碰撞事故。
“鲁乳渔54868”船为达到逼停“顺达898”轮的目的采取激进的方式,故意操纵船舶近距离逼近并拦截对方,“顺达898”轮没有及时停船以解决事端,而是将AIS设备关闭,操纵船舶与对方周旋,两船不理性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由于“鲁乳渔54868”船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死亡、“顺达898”轮AIS设备关闭,双方具体操纵情况无法查明,不能确定双方各自承担的事故责任大小。
船上人员均未持有相关有效证件
事故调查报告称,调查中发现“顺达898”轮所有船上人员均未持有相关有效证件,船舶所有人(管理人)胡某某未取得船舶经营运输资质,为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建议将上述违法行为通报当事人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胡某某存在招用未持有相应有效证件的人员上船工作等多种违法行为,建议依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行政处罚;“顺达898”轮未持有《船舶营业运输证》从事非法砂石运输,其行为违反《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顺达898”轮未持有《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故意关闭AIS设备,其行为违反《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第十条、二十二条的规定;“顺达898”轮超载,事发后为逃避处罚,在事发水域将部分货物(碎石)抛入海中,其行为违反《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涉嫌造成海洋污染,建议将上述违法行为通报事发地海警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鲁乳渔54868”船未按照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船副”和“三级轮机长”职务证书人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鲁乳渔54868”船为达到逼停“顺达898”轮的目的采取激进的方式,故意操纵船舶近距离逼近并拦截对方,“顺达898”轮关闭AIS设备,操纵船舶与对方周旋。双方上述行为造成事故发生、人员死亡失踪,涉嫌治安或刑事犯罪,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齐鲁网·闪电新闻记者 于娇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