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
1月21日,温某(男,27岁,山西人)由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长春市乘飞机出差到南通市。1月22日,温某在南通市与妻子王某会合后,自驾车到宝应。当日下午3时在宝应某酒店,温某刻意隐瞒长春行程,用妻子手机扫码办理入住手续。我县公安机关通过大数据排查出温某的行踪后,立即组织人员将温某夫妇带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隔离,并对其二人采集核酸筛查,公安机关还将依法对温某不遵守防疫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事关大家的健康安全,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如实汇报行程,不得隐瞒、漏报。如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惩处。
宝应县公安局
2021年1月24日
来源 : 宝应县公安局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