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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赋能 创意涌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纵横谈)

图片自左至右依次为数字敦煌展览、文化节目《国家宝藏》现场、虚拟歌手演唱会。制图:蔡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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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和数字技术大规模应用于文化领域,增强了文化艺术的表现力和影响力。公共文化资源数字化转换、网络技术大范围应用,为文化生产与文艺创作注入现代元素

文化的表现力、传播力、感染力,取决于文化的价值内核,也取决于文化的存在形态和表现形式。先进科技通过对文化形态和形式的“升维”,赋予文化以强大魅力,显著增强文化软实力

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将推动中华文化元素和标识融入内容创作、创意设计、城乡规划建设等,成为在新技术条件下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举措

科学技术发展不断孕育新的媒介、催生新的手段,推动文化艺术形式变革和业态更迭,通过塑造人类的知识体系、思维方式,促进文化的传承创新和繁荣发展。在信息技术变革持续深化的今天,探索科技与文化融合规律,掌握文化创造创新主动权,尤为重要。

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科技的阶梯形演进,创造了中华文化丰富多彩的形态。从农耕时代、工业时代到信息时代,伴随从身体表演技术(传统戏曲等)、印刷技术、电子技术到数字信息技术的演进,演艺、印刷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和互联网等各种各样的文化形态陆续出现。印刷机、留声机、摄像机、电视信号发射台和电脑、互联网等技术发明,使书籍、绘画、唱片、电影、电视和动漫、网络游戏等艺术形式散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当前,社会信息化支撑着文化艺术的创造、传播和接受,建构着人类社会新的文化生活方式。

互联网和数字技术大规模应用于文化领域,增强了文化艺术的表现力和影响力。公共文化资源数字化转换、网络技术大范围应用,为文化生产与文艺创作注入现代元素。以“创意+科技”为特征的动漫、游戏等为文化提供了新的表现形式与传播渠道。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等技术的广泛应用,大大增强了既有文化形态,如演艺、出版、休闲娱乐、文博等的表现力和覆盖面。数字影像、精准推送、数字三维虚拟展示等技术在文化产品和文化场景中的应用,极大增强文化体验效果,增强了文化行业的活力。

优秀传统文化借助新的技术平台、手段融入当代生活,文化血脉得以延续。社会越发展,人们越敬惜民族的历史记忆和文化传统。近年来,我国开展150处大遗址保护工程,设立2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探索建立数字虚拟展览平台,在不破坏文化遗产原真性的前提下,为社会提供沉浸式展览、文旅产品创意设计等服务。困扰文化遗产领域的“保护与开发”的矛盾,借助数字技术手段得到了有效解决。优秀传统文化与当代日常生活的“数字鸿沟”得以弥合,在数字世界获得延续和再创造空间,为其发挥长久影响打下基础。文化遗产保护方式的创新,正是新技术进入文化领域并与文化发展需求密切结合的结果。

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促进了社会文明进步。人类科技创新勃发的历史,一直伴随着文化的引领。近现代全球科技进步,与社会文化领域的创造创新密不可分。科学技术为文化发展提供物质和工具支持,文化为科技发展提供社会氛围。进入信息化社会以来,文化与科技互通互融对社会文明发展的推动作用越来越显著。

发挥文化科技对文化传承创新的驱动作用

近些年,数字信息技术的突破性发展,带给文化传承创新以重要机遇。在漫长的农业社会中,文化艺术形式总体特征稳定。工业社会催生广播电影电视等新的艺术媒介,声光电技术令文化艺术面貌一新。今天,具有平台通用功能和深度学习、自我进化功能的数字技术进入文化领域,改变了传统文化艺术形式的发展轨道。目前,人工智能技术业已进入人类情感这一最后“自留地”,出现了AI主播、机器写诗、机器书法绘画等“情感计算”。相比于漫长的人类文化演进史,这一质变过程可能会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极大压缩文化形态演进的时间,文化传承创新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局势。这就要求我们主动作为,大力提升文化科技融合创新对文化发展的支撑作用。

加强文化领域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研发应用,为文化和价值观表达提供新的有力手段。文化的表现力、传播力、感染力,取决于文化的价值内核,也取决于文化的存在形态和表现形式。先进科技通过对文化形态和形式的“升维”,赋予文化以强大魅力,显著增强文化软实力。当今信息化时代,科技对于文化传承创新的作用日益凸显。要形成具有强大号召力的文化内容,必须发展先进文化科技,在装备、软件、技术标准和数字化传播渠道等方面加大研发力度,全面提升演艺、出版、印刷、影视、会展、休闲娱乐等文化产品创作能力和表现力、传播力、感染力,为增强文化软实力提供坚实基础。

规划好、建设好数字文化资源库,进一步推动文化资源共用共享。数字和网络技术是实现文化均衡发展和普惠普及的重要手段,数字文化资源共享对于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2020年,《关于做好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下发,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旨在打通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畅通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融通文化和科技、贯通文化门类和业态,面向全社会开放。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将推动中华文化元素和标识融入内容创作、创意设计、城乡规划建设等,成为在新技术条件下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举措。

用好文化大数据,提升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效能。大数据是各领域实现发展的重要资源。在文化艺术加速数字化的过程中,我们要有意识地实现文化生产、传播、接受等全链条的大数据采集。通过大数据挖掘分析,可以实现文化服务、文化产品有效评估评价,为改进文化产品、文化服务提供重要参考。大数据之外,还要在5G、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支持下,不断推出新产品、新模式、新服务,推动文化生产供给侧改革,增加优质文化产品供给。

进一步强化文化科技创新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业是把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有效途径。要以数字信息技术贯通整个产业链,培育新兴数字文化业态,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文化企业。聚焦文化演艺、影视动漫、新闻出版、文化旅游、网络文艺、创意设计等文化产业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发文化产品创意、生产、传播、运营、展示、消费等各个环节的关键技术和集成应用技术,助推中华文化通过产业方式和市场渠道走向世界。

放眼当今世界,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正在重构世界文化版图。从移动互联网的广泛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强势进入,到文旅云平台的搭建,再到VR、AR等虚拟展示技术的探索,高科技新浪潮几乎影响到所有文化行业。我们要把握好社会信息化机遇,借助高新技术力量,让中华优秀文化不断突出特色、强化优势,实现文化传承创新,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

(作者为武汉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