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前天晚上9时30分,这名宝马男子在昆山持刀砍人,但砍人过程中刀掉下身亡,最后抢救失败后死亡。
这件事当时被报道时,一位律师表示,反杀宝马大哥的电动车司机的行为是过度自卫或故意伤害,但这种说法显然没有说服力。
首先,如果每个人都在事件发生时观看了视频,任何正常人都会认为这样做是当时最好的选择。
1、宝马社老大哥在非机动车道追尾电动车。下车推搡电动车大哥后,就开始拳打脚踢。
2、社会大哥打电动车司机的时候,被打的电动车司机不停地逃跑,于是社会大哥上车拿了一把大刀,在一个电动车司机身上砍了好几刀。排,但电动车司机他继续躲闪,但在电动车司机躲闪的时候,刀落了下来。至此,大家都看出来了,社大哥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还是谋杀未遂。
社会大哥用刀砍电动车司机
3、最后一段,社会大哥在砍人的过程中刀掉下来后,意识到自己害怕了,直接跑到车上,而电动车司机追着车砍了几下,之后社会大哥救援失败而死。
从这最后一段来看,社会上的老大哥已经逃走了,电动车司机还在追杀。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本段涉及过度自卫,因为自卫的条件是非法侵权正在进行中。社会上的大佬此时已经开始逃跑了,也就意味着违法侵权已经结束,电动车司机可以停止追砍了。从这个角度来看,电动汽车司机的防御性过强。
但为什么是过于防守的原因呢?
1、首先,我们都知道,面对暴力犯罪,法律赋予人民无限的抗辩权(即合法抗辩,虽然合法抗辩的条件比较苛刻。)
刑法第二十条:
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持续的违法侵害,采取制止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属于正当抗辩,不承担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严重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发生的杀人、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暴力犯罪行为采取防御措施的,不视为防御过度,不承担刑事责任。
2、过度辩护的原因是违法侵权已经停止,但从视频来看,并非如此,因为视频中的社会大哥跑到了车上,所以为什么大家不能这么认为他没有上车避让正当防卫3革命家空投,而是继续进行违法侵权?
因为社会大哥的不法侵害逐渐增多。一开始他只是拳打脚踢,然后跑进车里拿刀杀了电动车司机。那么这次跑到车上,可能是另一种侵权方式,跑到车上的可能性有多大?
1、 开车离开
2、开车撞人
3、在车内继续用另一种致命武器进行非法袭击
因此,只要确定了后两点中的任何一点,就不能认为违法侵权行为已经停止,电动车司机的自卫是毋庸置疑的。
站在电动车司机的角度,如果当时没有追杀社大哥,谁又能保证社大哥上车后不会拿出另一件致命武器,也不会直接开上车。车?在这样的困境下,电动车司机为了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大家都认为是自卫的原因。
大家应该很清楚,在实际操作中,这件事可能会被认为是过分的防御,但即使最终经过调查取证确定违法侵权行为已经停止,电动车大哥被判定为过分防御,应该从轻判刑。
本案也可以参考之前的余欢案,但与余欢案不同。这就是那个装逼自己用刀砍人的社会大哥。没想到像司机大哥这样正直的人会被杀。, 如果不带刀上车离开,现在后果会是什么,而且从法律上看,刀是受害人自己拿出来的,是有伤害受害人的动机的电动车司机,所以量刑应该轻很多。
在这件事上,每个人都倾向于自卫和无辜,但如果最后的判决是过度辩护,则刑期应在 5 年以下或缓刑。所以正当防卫3革命家空投,我还是希望这个案子的法官和律师能够依法处理,让大家不要对法律失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