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港毒案,2020年12月30日由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宣判,其中10人当庭认罪,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邓棨然、乔映瑜有期徒刑3年和2年;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等8人构成偷越边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另有两名未成年人,检察机关依法决定不起诉,已由公安机关遣送出境。
该案依法依规审理,但英美等国却一直指手画脚,甚至美国驻华大使馆亲自下场干涉中国司法主权,无理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因非法越境被批捕的12名港毒。在英美政客的怂恿下,欧盟一些人也跟着瞎起哄。
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首席发言人斯塔诺12月29日通过声明表示,呼吁立即释放12港毒,并将他们迅速送回香港。斯塔诺妄指审判没有公开进行,外交代表无法出席法庭诉讼,被拘留者亲属的出席受到阻碍。
有理哥在《要外国领事到深圳保证十二港毒“公平审讯”?》一文中已经说过,审讯绝对是公开审讯,家属可以听审。据港媒报道,是有内地亲属到场旁听庭审的。但如果是亲属由香港入境深圳,则需要隔离14天。而外交代表不是普通外国人,要旁听庭审则需要按外交途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