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武装力量(转):俄罗斯武装力量(1)领导体制 俄罗斯总统为俄罗斯武装力量最高统帅,最高苏维埃、总统与联邦政府武装力量共同领导。包括武装部队在内的全国军队最高统帅,总统在国防领域拥有广泛的权力,负责确定俄罗斯联邦军事政策的基本原则;批准军队俄罗斯联邦学说:当国家被入侵或面临侵略威胁时,宣布战争状态,发布总动员令或部分动员令;批准武装部队、其他军队的建设、使用和动员计划、单位、机构及其人数和部署的变化;高级军事职务,授予高级军衔;颁布统一命令公民的煽动和军事训练等。 安全委员会 俄罗斯安全委员会由总统担任主席,联邦政府总理担任副主席。成员为:安全理事会秘书、国防部长、外交部长、内政部长、对外情报总监、安全总监、警卫总监、边防总监、司法部长、民防、紧急情况和消除自然灾害后果部长、核能部长、财政部长和国防工业部长等。安全会议由秘书处、国防安全局、社会保障局、经济安全局、信息安全和战略预测局等组成。安全会议是为了俄罗斯联邦总统实现对他的保护自然人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为捍卫俄罗斯联邦国家的主权、独立和宪法权力提供条件的机构。
国防会议 俄罗斯国防会议成立于1996年,颁布了《国防会议宪章》。国防会议是常设咨询机构俄罗斯武装力量合成军队学院,负责筹备俄罗斯联邦总统的军事建设,执行俄罗斯联邦安全委员会有关国防政策的战略问题。做决定。国防委员会主席由总统和政府总理副主席担任。成员是:安全理事会秘书、总统府国家军事监察局监察长兼国防委员会秘书、联邦政府第一副总理、国防部长、国防部第一副部长、首席部长总参谋部、内政部长、外国情报总局局长、安全总局局长、边防总局局长、外交部长、总统府局长办公室、经济部长、财政部长、国防工业部长等。国家机构和团体的领导,以及与正在讨论的问题直接相关的领导,将酌情邀请参加会议。国家军事监察局 俄罗斯国家军事监察局成立于 1997 年 28 日,其主要职能是根据总统授权,以总统的名义,监督俄罗斯所有有权力的部门、机构和部队的活动,并检查《公约》的执行情况。俄罗斯联邦所有强大的部门、机构和部队。宪法和其他法律的状况及其工作效率,监督行政机关按照国家军队建设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向有权部门拨款的情况,监督行政机关的保障为有实力的部门提供物资、能源等资源。此外俄罗斯武装力量合成军队学院,受总统授权,接受有权势部门的军事和文职人员的投诉和投诉,并就高级军衔和高级人员的解雇、开除(驱逐)向总统提出建议。职称。
国家军事监察局隶属于总统办公室。它是总局的下属机构。它直接对总统负责,接受总统办公厅主任的领导。 (2)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由指挥系统指挥,由俄罗斯联邦国防部长通过国防部和总参谋部实施。制定关于俄罗斯联邦军事政策和军事学说的建议俄罗斯联邦;制定武装力量建设构想,根据国防需要,协调武装部队、其他军队、队伍和机构的建设和发展理念;制定国家武器装备发展规划,提出国防建议计划在联邦预算草案中起草并向联邦政府提交国防开支提案以及国防部拨款的使用;协调国防工作并为其拨款;组织国防科学研究,承包国防科学研究和实验设计争取拨款;保障动员公关武装部队的分离;协调联邦行政机关并主持行政机关在国防领域的活动;协调其他军、队、机构的武器装备订货,实现武器装备的通用化;国防部下设武装部队总参部、武装装备部、武装后勤部、武装部队建设营房部、干部总局、军械总局、总局汽车装甲坦克管理局、军队卫生总局、军费预算拨款总局、教育工作局、军事教育局、军事政策局、维和部队指导局、民工局、国防部直属军事历史研究所、新闻出版局、军事技术政策委员会、办公厅、航天搜救局,以及战略火箭军司令部、陆军司令部、防空司令部、空军司令部、海军司令部和空降司令部。
武装力量总参谋部 武装力量总参谋部是武装力量的基本战略指挥机关。其主要职能是:关于国防准备的基本问题,俄罗斯联邦的军事学说,武装力量的体制、组成、部署和任务,武器和技术武器的装备,军事干部的培训,制定国防预算;制定军队建设规划,协调制定军队和其他军队、部队、机构建设和发展规划;部队和机构员额提案;制定军队动员、扩充和使用计划,制定军队正规战备和动员准备办法;根据国防安全需要开展情报活动;等等。此外,武装部队总参谋部参与旨在提高世界安全水平的谈判,领导俄罗斯联邦在国际冲突地区的维和部队,以及用于清理后果的军队必要时发生事故和自然灾害。在其工作中,武装部队总参谋部与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机构、军种司令部、军种司令部、国防部各部委、总局和中央局保持协调。战争期间,总参谋部成为俄罗斯联邦武装部队最高司令部总部的工作机构。总参谋部下设:作战总局、情报总局、组织动员总局、第十总局(国际军事合作总局)、核计划安全局、通信局、无线电与电子战局、三防局、工程局、军事测绘局、八局(保密局)、军运总局、十二总局(核技术管理局)、生态与专业装备保护局、军事科学局、外事局、军事战略研究中心、军队档案中心、武装部队计量服务处、总参军事学院等机构。
战略火箭军总司令负责军种部队的管理、训练、装备和各项保障工作,制定战略火箭军作战行动计划,指挥战略火箭军部队由总参谋部直接领导。行动。导弹军的指挥顺序为:战略火箭军总司令-导弹军-制导导弹-导弹团。导弹-空间防御力量的作战指挥顺序为:战略火箭部队总司令-导弹-空间防御指挥部-集团军-师。航天器发射控制力量和机构的指挥顺序为:战略火箭部队总司令——航天器发射控制组织——航天试验发射场(航天试验控制中心)。战略火箭军总司令通过下属参谋部、兵部司令部、总局、中央局、师,全面领导战略火箭军的建设和日常活动。陆军总司令部的陆军总司令负责平时领导各军区,战时领导未整编为战线的军区。陆军总司令部下设参谋部、后勤部、装备局、作战训练总局、干部局、军事教育局、教育工作局,以及陆军航空司令部、空军国防司令部、导弹和炮兵司令部。战时军队单位的指挥由总参谋部通过军区(军队集群、战役集群)进行。根据 1997 年提出的改革计划,陆军总司令部被撤销。在国防部内部成立了由国防部副部长领导的陆军总局,在陆军作战训练局的基础上成立了武装部队作战训练局,负责统一领导全军作战训练。各种服务。
防空空军总司令部总司令负责全军部队的训练、科研、装备和行政管理,在总司令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防空作战行动职员。防空空军总指挥部下设参谋部、后勤部、装备局、作战训练局、教育工作局、军教局、干部局,以及无线电技术总队司令部、防空导弹兵团司令部、防空空军司令部等部门。空军总司令部空军总司令负责全军部队的训练、组织、装备、保障和行政管理,负责远程航空和军事的具体指挥。根据最高司令部和总参谋部的命令运输航空。空军司令部下设参谋部、后勤部、装备局、作战训练局、教育工作局、军教局、干部局、财政经济局、机场工程局、飞行安全局、信息办,以及远程航空指挥部、军事运输航空指挥部等机构。远程航空和军用运输航空部队的作战指挥由空军总司令通过远程航空司令部和军用运输航空司令部进行。前线航空兵部队的作战指挥由总参谋部通过军区进行。海军司令部海军总司令负责海军的训练、科研、装备、保障和行政管理。海军司令部下设总参部、后勤部、造船总局、修船总局、工程总局、水文地理局、干部局、海军局作战训练、军事教育局、建设营房局、教育工作局、财经局、技术局,以及海军航空兵司令部、海岸警卫队司令部等机构。
海军部队在独立执行作战任务时,由海军总司令通过海军舰队(独立区舰队)指挥。空降兵司令部 空降兵司令部下设参谋部、后勤部、作战训练局、装备局、空降支援局、弹炮司令部、干部局、教工局、军教局等机构。军区军区是武装力量的区域战役——战略兵团。军区的任务是:在规定的范围内为军队执行作战任务、军事行政任务、动员任务、区域防御任务和后勤保障任务。军区组织机构内设陆军总队、兵团单位、专业军人及军区后勤总队单位、军事院校、地方军事指挥机构。作战上隶属于军区的是:部署在军区内的空军和防空兵团。部署在军区的中央军事单位和院校,在动员准备、物资保障、警备、警备、维护军事秩序、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区域工作等方面,隶属于军区司令员。防御。军区指挥官与地方当局和内政部就国防和国防事务进行合作。根据位置,军区分为边境军区和内陆军区。军区(军群)指挥部一般下设:参谋部、后勤部、防空指挥部、装备局、作战训练局、陆军航空局、导弹炮兵局、军事教育局、教育工作局、干部局、军建局、军营管理局、财经局、卫生局、军事检察院、新闻中心等机构。俄罗斯舰队是一种海军战役战略兵团。
海军舰队一般由中队、地区舰队、舰队空军、海军陆战队等机动作战部队和海军基地、海防部队等区域作战部队组成。在战时,他们在参加联军作战时,接受所在战区的统一指挥。舰队司令部首舰有:参谋部、后勤部、装备局、作战训练局、干部局、军建局、兵营局、军教局、教工局、修船局、技术局、军事检察院、以及舰队防空司令部、舰队空军司令部、海岸警卫队司令部等机构。其他军队和小队平时由总统(或政府)通过下属政府部门领导和指挥,战时或平时在总参谋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同武装部队执行任务。目前,俄罗斯其他军队和分队的领导指挥体制是:边防部队由联邦边防总局局长和边防部队总司令领导和指挥。陆军总司令通过边防参谋部对边防军区及其下属边防部队行使作战指挥权。内卫队由内务部长全面领导,内务部副部长兼内卫总司令负责具体工作。内务部下设近卫军总司令部,下设参谋部,负责指挥近卫军军区及其下属单位的行动。铁路兵团由联邦铁路兵团总署和铁路兵团司令部领导和指挥。铁道兵司令官通过下属作战部门具体指挥铁道兵的行动。
政府通信部队由联邦政府通信和信息局局长领导和指挥,其下属政府通信部队局长和政府通信部队司令为具体负责人。俄罗斯联邦总理是俄罗斯联邦民防局局长,全面领导俄罗斯联邦民防局。 俄罗斯联邦各主体政府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各部委、部门、合资企业、股份公司、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程项目等部门负责人该单位的民防,他们共同负责共和国,州和地区各级民防的组织,状态和准备情况。联邦特建司令部的部队是政府下属机构的部队,由总统直接领导。编入联邦总局的部队通常由总局管理,使用时受其相应上级机构的指挥。国家安全局部队由联邦安全局局长专门管理和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