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修订的《兵役法》拟明确退役军人的服役经历应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了兵役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审议意见比较一致的中国义务兵服役第一年被称为,应在本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退休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
二审稿与上次审议稿相比,主要在退役军人方面做了一些改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胡彦林在法委审议草案情况下向常委会汇报,为进一步对接军民就业制度,建议草案应增加规定,应征入伍者应当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服兵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优先录用或同等条件录用。
此外,对于退伍返校的大学生,草案规定“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选拔人选”优先录取。
为提高退役义务兵的就业竞争力,草案规定,义务兵退出现役时,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免费组织其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就业证明和推荐信。退役现役军人享受国家支持的就业优惠政策。
应征公民应优先履行兵役义务
针对服务适龄青年就业和转学问题,草案增加规定,在招聘期间,被征聘为现役的公民,以及被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优先提供服务。服兵役义务中国义务兵服役第一年被称为,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支持征兵。(记者杨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