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荣牌:擦亮军人的荣光!应主动为官兵家庭悬挂
来源 | 中部战区号角
小小光荣牌,满满拥军情。光荣牌不仅是一小块“身份证”,背后更承载着“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浓厚社会风尚,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军属的自豪感和荣誉感,激发现役军人保卫国家的热情,激励更多优秀青年参军报国的宏伟志向。
悬挂光荣牌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推进军队荣誉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但在全国推崇军人荣誉背景下,仍有少数单位存在落实制度不主动、不尽责的问题。针对此问题,军事检察机关联合地方检察机关依据法律监督职责在某地开展维护光荣牌悬挂公益诉讼。今天由北京军事检察院的检察官为大家做解案释法。
典型案例
根据部分官兵反映,入伍后,社区未主动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为维护广大官兵切身利益,军地检察机关通过实地走访、查阅信息、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某地落实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情况进行专项调查。
经调查发现,某地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悬挂光荣牌的主责部门,未积极履行职责,侵害了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核实完问题线索后,军地检察机关联合向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并邀请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就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权益保障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会后,责任单位及相关部门迅速整改落实,确保了军人权益真正落地见效。
法律法规
《光荣牌悬挂服务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第七条规定,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可以依照规定悬挂光荣牌。
《光荣牌悬挂服务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第十二条规定,符合悬挂条件的新增对象,应当及时主动进行信息采集。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检察官解读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悬挂光荣牌是把党的决心意图变为现实的一项具体举措,悬挂光荣牌增强了军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军人的荣誉感,既是军人对自身职业的价值认同,也反映了社会和军队对军人价值的肯定与褒奖。
当前,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于保障、维护军人荣誉权益具有法律责任,理应按照规定给予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军地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督促具有法定职责的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履职,有力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强军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提升广大官兵荣誉感,增强干事创业进取心提供了法律保障。
(检察官:黄瑞平、李春雨)
随时免费获取 军旅、 拥军及各类 军事资讯
欢迎点在看,分享朋友看一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