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我市沈河区报告在常态化核酸检测时发现一管10混1结果异常,经单人单采复核检测,发现沈河区1人核酸检测结果异常。
相关活动轨迹如下:
1、沈河区义安小区19-4号楼
2、9月10日16:40-17:20万佳开心农场苹果店(沈河区大西路318号)
3、9月11日17:00-17:30鑫福隆生鲜超市小西店(沈河区友爱东一巷与小西路交叉口东北50米)
4、9月12日12:17、9月14日14:09山东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检测点
5、9月12日12:17-12:30老吴生鲜(沈河区三经街六纬路46号)
6、9月13日13:43-14:05新隆嘉果蔬超市(沈河区大西街道药王庙路19号)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外防输入压力依然较大。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疫情还没有结束,感染风险随时存在,请大家还要积极主动参与并配合做好区域核酸检测,参加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防止发生交叉感染。同时,请广大市民朋友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每个人都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恐慌,为了您和全市人民的健康,从我做起,自觉自愿落实个人防控责任,为持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