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长安公安分局官方微博通报,9月13日,违法行为人孙某杰(男,28岁,石家庄长安区人)故意篡改裕华区防疫办在网上发布的《关于防范疫情传播风险实行居家办公的通告》,将时间改为“2022年9月14日6时至9月17日6时”,将区域改为“石家庄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并发至微信群,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目前,石家庄长安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对孙某杰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石家庄长安公安分局官方微博通报,9月13日,违法行为人孙某杰(男,28岁,石家庄长安区人)故意篡改裕华区防疫办在网上发布的《关于防范疫情传播风险实行居家办公的通告》,将时间改为“2022年9月14日6时至9月17日6时”,将区域改为“石家庄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并发至微信群,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目前,石家庄长安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对孙某杰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