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专栏作家尤金少将】
2021年12月20日,以色列《泰晤士报》头版出现一则简讯——以色列国家检察官办公室被指控“未经许可向中国制造、试验和出口数十枚价值数百万美元的巡航导弹”,并在以色列进行了实验。以色列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诉了10名个人和3家公司,并没收了他们的资产。
这个消息一出,也算是在等阴谋论者了。虽然当时网站上没有公布任何细节,甚至连涉案公司和个人的信息都没有公开,但舆论发酵的速度却远超想象。
以色列时报报道截图
一石激起千层浪。从21日到22日,从欧洲到美国,这条消息在多个国家的电视频道上跳动,成为无数中国威胁论的新注脚。还有各种各样的谎言火上浇油。有人说中国的高科技武器都是从西方技术偷来的,有些尴尬,说中国在国外很容易试验和获得导弹。抛开事实不谈,光是赶上热度,至少能赶上一半的流媒体电影或国产动画。
坦白说,第一次看到这个消息时,笔者颇为不解,因为以色列和中国已经很久没有军事贸易和军事技术交流的消息了。上一次交易是在 1980 年代,当时中国从以色列进口仿制“蛇”系列导弹,并购买小型雷达来升级 J-7 和 J-8 系列战斗机。
之后,双方的关系一直很僵硬。以色列首先向岛上的叛军提供了“加布里埃尔”-2反舰导弹技术,并帮助他们研制了“雄风”系列反舰导弹;,撕毁与中国的“飞尔康”预警机和“哈比”升级无人机合同。
在2006年的黎巴嫩战争中,情况更糟。明知中国维和官兵执行任务,轰炸维和观察所,造成中国人民解放军杜兆宇中校身亡,至今未作出任何赔偿。
尽管以色列这些年来在中国政界和媒体圈花了不少钱,试图将以色列描绘成受害者,甚至是中国军事和经济现代化的领军国家,但中以关系仍远未融洽,让任何军事合作。
以上是从外交关系层面分析,而在技术层面,以色列的巡航导弹技术其实……只适用于以色列国情。他们的巡航导弹要么是“剥皮”的空射目标炸弹,要么是“剥皮”的反坦克导弹。它们射程短,飞行速度低,很难一枪摧毁一辆大卡车。它们通常只能用于小规模的区域干预行动,例如偷袭叙利亚政府军的城市群,或打击伊拉克境内的所谓“伊朗目标”。
与我国研制多年、用于快速拆除第一岛链违章建筑的“长剑”系列重型巡航导弹相比,完全不同。就客观事实而言,除了媒体和以色列政府的包装和展示之外,以色列的巡航导弹技术根本不如印度和巴基斯坦,甚至不如胡塞武装。这么邋遢的技术真的有必要值得购买和研究吗?而且,如果得到了导弹,正常的间谍已经带着导弹回国了,他们怎么能继续在当地制造和试验呢?这种行为太高调和不合理了吧?
与“制造、测试、出口”一样令人费解的是本案的优点。几百万能买几十枚导弹?如果按900万美元计算,即使被称为“小型巡航导弹”的“战术钉”的射程只有30公里,单套系统的价格也要20万美元;“大利拉”巡航导弹更贵,一发50万多美元,而且飞机试验的批件、油费和全程观察费都要单独计算。
“大利拉”(Delilah)巡航导弹,图片来源:wiki
折腾了半天,剔除测试费用,要么买不到40枚“拉”反坦克导弹,要么买了15枚左右“拉”靶弹,都是年底的技术水平上个世纪。这是我自己的。你对你的钱包有仇恨吗?而且,如果有人急需这两枚导弹的样品,还不如去叙利亚买他们的哑弹。从当地的粮食危机来看,也许可以用一罐大米来获取它们。
综上所述,这种非法经营是不合逻辑的、不合算的、不切实际的。受过专业训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情报人员即使头被驴踢也不会这样做。基于这一推论,这份报告似乎是炒作或捏造的。但除了偶尔歪曲军功和抹掉政客的屁股外,《以色列时报》的报道通常具有一定的可信度。他们完全没有必要编造这样的新闻,以博取关注,破坏本已不友好的对华关系。
那么,如果以色列的报道和中国情报人员的常识普遍没有问题,这可能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购买导弹的确实是中国人,而不是温和的中国大陆。人,不过是一些极端的台湾华人。
台湾和以色列在某些方面非常火爆。以色列几乎每年都向台湾出口高科技,以获取某些人的巨额利润,当然也包括军事技术。早在 2006 年 7 月,以色列就向台湾当局提供了激光制导炸弹,这些炸弹曾用于袭击黎巴嫩并杀死中国军事观察员;而当年9月,台媒披露,以色列正在帮助台湾升级改善。对于其“天马”中程弹道导弹,相关合作甚至可能包括化学弹头的研制和储存。面对中方的质疑,以方绝对无意公开澄清或整改该项目。
即使在今天中国中程弹道导弹,这些合作也没有停止。2021年11月25日,在疫情愈演愈烈的背景下,第八届“台以科技合作会议”照常召开。双方还从明年开始签署了数字医学、水产养殖和海洋生物技术领域的联合协议。投资6项科研合作计划,预计1月实施。
由于以色列与台湾长期合作,并密切参与其导弹项目,应台湾目标客户的要求,直接在以色列制造和试射样品是完全合乎逻辑的。
此次事件的主动披露是否意味着以色列或以色列军工要对中国表现出良好的态度?这么想就太天真了。绝大多数国家并没有像中国那样采取类似措施释放善意。以色列人之所以抓捕这群人,大概只是军工系统渗透造成的战利品分配不均。这或许就是本案的真相。
据以色列媒体23日的后续报道,该调查项目于2020年启动,非法交易由以色列无人机企业家、Solar Sky创始人Ephraim Menashe促成,他聘请Innocon无人机公司作为中介。车主 Tzvika 和 Ziv Naveh 以及其他未透露姓名的嫌疑人参与了此案。该案除涉及安全犯罪和违反《国防出口管制法》外,还涉及洗钱、以钱交易等其他起诉。
一架 Innocon 无人机。图片来源:Innocon
从目前的名单来看,涉案人员多为无人机系统相关人员,而非专业巡航导弹系统相关人员。即使获得了“斯派克”和“黛利拉”导弹(以色列国防部国防出口管制局(DECA)内部的腐败问题非常严重,比阿拉伯同行好不了多少,但媒体曝光还不够,只是高,打几枚导弹应该不难),恐怕涉案公司没有制造和试验的能力。
由此看来,本案涉及的人员和企业,直接参与研发和生产的,不应该是传统意义上的巡航导弹,而是以色列概念中的巡航导弹——即以自杀式攻击无人机的“Harpy”无人机。
以色列人的自杀式无人机技术实际上来源于两伊战争结束时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使用的Ababil。此类无人机目标小,机动性好,难以干扰拦截。威力略高于150毫米级火炮,虽然射程不超过500公里,但也足以支持战役级别的军事行动。
其核心优势是技术含量低、成本低、易于制造和生产。即使是胡塞武装也可以依靠民用设备在前线大规模组装和使用这种形式的无人机,并用它来攻击沙特的油田和前线部队。飞乌鸦。毫无疑问,这种武器虽然“穷又低”,但在作战层面的军事对抗中仍然可以制造深度威慑、恐慌和伤亡,用美国人的话来说,这就是所谓的“有效的不对称战争”。
早在2017年台北航展上,傀儡政权当局展示的“建翔”防辐射无人机就因与以色列“哈比”无人机相撞而引发争议。现在看来,两架无人机的关系远没有“打脸”那么简单。
近年来,虽然台傀儡政权在外交场合频频缩水,但其对外获取军事技术的渠道尚未受到彻底打击。甚至一些一直号称“与中国修复”的国家也频频参与其中。仅通过目前已知的信息可知,新加坡仍在参与“云豹”后续项目的研发中国中程弹道导弹,而日本和韩国则分别深度参与。“国舰国建”项目中的“盾构船”和“潜艇”项目;以色列一直参与傀儡政权的攻击导弹、无人机、运载火箭和卫星项目。炮兵,
这些只是我们在光明的一面可以观察到的,还有很多不可观察的交易在黑暗中进行。“开枪容易躲,暗箭难防。” 如果把重点放在对美、对台军售上,可能更难发现表底下的蛛丝马迹。
如果你不阻挡敌人,敌人就会阻挡你。如果不除掉墙顶的杂草,杂草就会疯狂生长。有关国家和地区需要对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不当行为采取更加积极的应对措施。在适当的条件下,不仅可以抓住典型的刑罚,甚至可以追溯过去。虽然大陆对台湾地区的军事优势在增强,但这些“暗箭”可能还是要以军人流血为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