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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被动减排”到“主动治污” 税收红利助力企业绿色转型

作为绿色税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激励作用日益凸显。看得见的政策红利,使得越来越多高耗能、高排放的企业谋求绿色转型,从“被动减排”走向“主动治污”。

在全国各地,以绿色税制激励企业减污降碳,用税收红利书写绿水青山的美丽画卷正徐徐展开,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新疆,一家生产销售电解铝的企业,几年来一直享受着绿色发展的红利。

据介绍,2020年,该公司投入1000多万元对4条铝锭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值双双降低,脱硫废水也同步实现循环利用。2020年,企业较2019年少缴环保税180万元,降幅达42%。

在辽宁,一家每年产生钢渣、高炉水渣等固体废物近千万吨的钢铁集团,投入上亿元对冶炼废渣实施综合开发利用,已开发出精渣钢、矿渣粉等11个冶金渣系列产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现在,我们不仅没有高额的环保税支出,生产的环保新材料每年还能增加收益2亿元。”企业负责人表示。

在重庆,一家电力公司五年来投入近12亿元进行发电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环保设施技术改造、全厂节水及废水综合治理改造。目前,该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量全面优于超低排放要求。2018年至2021年1季度,公司总计减免环保税724.5万元,购买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设备抵减企业所得税200余万元。

在天津市蓟州区,各家企业纷纷开展环保设施改造,在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同时,切实减少各种污染物排放,对改善环境起到了很好促进作用。

一家电力公司由于煤块堆叠产生粉尘,2018年缴纳粉尘环保税共计787.74万元。随着煤场封闭改造进展,2019年同比下降42.74%。至2019年12月份,煤场封闭改造完工后,该企业此项粉尘环保税无需继续缴纳,税额为零。该公司财务负责人表示,环保税开征以后,光粉尘这一项一年就可以节约七八百万元税金。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环保税法实施以来,采用自动监测方法申报环保税的纳税人户数由2.3万户增长至4.4万户,纳税人因低标排放累计享受减税优惠102.6亿元,因污水集中处理享受免税红利152.2亿元,因综合利用固体废物享受免税红利39.9亿元。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环保税的开征不仅具有正向激励作用,还搭配减税降费政策倒逼企业进行节能减污技术改造,走生态优先的绿色发展之路。在税收改革的正向引导和反向倒逼作用下,市场主体从“被动减排”到“主动作为”,在享受到税收红利的同时实现绿色转型。

与此同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政策中的相关优惠政策也成为环保税的补充,进一步发挥绿色税制的激励作用,助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

江西的一家电力公司正利用税收红利,让“绿色、低碳、清洁、高效”成为公司的竞争优势之一。

“环保税开征后,我们有针对性地升级设备、改进技术。相较于2018年,公司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减少了2.28%。氮氧化物排放减少了7.29%。”财务负责人张叶帆介绍说,“由于环保措施和减排成效到位,并且在缴税时又可以享受到法定税收优惠,形成了良性循环。2018年至2020年,公司减免环保税123万元,享受税收优惠1900余万元,其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1500余万元、环保设备购入抵免优惠28.10万元。”

“增值税虽然更遵循税收中性的原则,但是购进设备的留抵退税等政策对于促进企业升级换代、产业转型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