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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部门联合出台意见!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向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转型

近日,民政部等14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规定县级民政部门已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原则上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不再收留抚养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这项规定涉及全国800多家县级儿童福利机构。

推动省级和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

根据14个部门联合出台的意见,除了将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由县级转移至省级和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外,还要求这些承担集中养育儿童职能的机构,着力推进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

意见要求,省级和地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要积极接收县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移交的儿童。儿童移交原则上采取“户随人走”的方式,将儿童户籍一并转移至省级或地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对于存在户口迁移可能使儿童合法权益受损等情形的,也可以不迁移户口。

各地医疗机构要为儿童福利机构内儿童就诊开通绿色通道。统筹发挥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综合保障的作用。对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婴儿自进入儿童福利机构之日起,及时核实身份和基本医保参保状态,未参保的可突破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限制,随参随缴,及时享受待遇。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符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条件,对机构内病残儿童进行康复评估、制定康复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对于符合条件的儿童,及时申请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保障。

儿童福利机构要及时将机构内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信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教育部门要就近就便安排在普惠性幼儿园或公办中小学就读,切实保障适龄儿童都能平等接受中小学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按规定享受学生资助政策。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 赵泳:在成年安置方面,文件规定对符合困难人员就业条件的,要实行就业援助,实施就业帮扶,对于符合参军入伍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参军入伍。

优化配置儿童福利资源 提高使用效率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次关于儿童福利机构改革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近年来我国孤儿数量大幅下降导致儿童福利机构资源闲置,而另一方面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力量还亟需加强,这次改革的目的也正是利用儿童福利机构闲置资源有效缓解基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量不足的问题。

孤儿数量大幅下降 福利机构资源闲置

民政部统计显示,我国孤儿总数从2012年的57万人下降至目前的19.1万人,下降了66%。其中,全国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儿童只有6万人,与2017年的8.6万人相比,下降了30%。

我国共有儿童福利机构1217家,其中县级儿童福利机构881家,其中近70%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儿童不到10人,大量儿童福利机构出现了资源闲置等问题。

转型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后服务群体更多

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后,机构中原来从事儿童养育工作的人员,将转而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服务范围也从机构内儿童转向机构外有需求的儿童。成立于2018年的江西省安远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通过成立“星星之家”,为周边一百多名自闭症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和困难补助;设立下午“四点半课堂”,为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提供教育托管服务。

江西省安远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赖世焕:我们先后开展了孤儿兜底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期补贴制度,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及流浪乞讨儿童救助工作等,健全了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为未成年人支撑起了一片爱的蓝天。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 赵泳:下一步我们民政部门将和其他部门一道,加强培训、加强有关的制度建设,提高人员的专业素养、专业水平、服务能力,真正把《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到实处。

市级以上儿童福利机构床位数可满足需求

目前全国市级以上儿童福利机构有336家,共有床位数8.3万张,市级以上儿童福利机构完全能够养育所有6万名由国家长期监护的儿童。这次意见出台之后,将全面提升市级、省级儿童福利机构的养育水平,并鼓励具备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拓展服务范围,向机构外的残疾儿童、特别是向困难家庭残疾儿童等群体延伸康复等服务。

在安徽省安庆市儿童福利院,2019年转型为“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已经接受了下辖县级儿童福利机构的儿童。

安徽省安庆市社会(儿童)福利院院长 江源远:一是实现从“养活”向“养好”转变;即从基本养育向“养、治、教、康、安”和社会化工作服务六位一体融合发展转型升级。二是实现从“保生存”向“保发展”转变。即从“关门办院”到“打开院门走出去”,为困境残疾儿童家庭进行养育指导,将有需求集中供养的困境、残疾儿童请进来托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