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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建立“跨省通办”政务事项非税收入收费清单

记者今天(3月9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涉及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事项的通知,并建立“跨省通办”政务事项非税收入收费清单。

通知指出,规范收缴管理:

一是理顺业务办理和缴费流程。 确保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不变。各级各地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一体化的政务服务平台和收缴电子化缴款渠道,与相关业务部门进一步理顺业务办理和缴费流程,为“跨省通办”缴款人提供更加便捷的缴款服务。

二是依法依规收取政府非税收入。 各级各地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以及各省级财政部门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建立“跨省通办”政务事项非税收入收费清单,主动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缴款渠道等。

三是规范收缴行为。 各级各地相关部门要按规定收缴非税收入,除邮寄费等代收费用外,不得附加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设置前置条件并收取费用,不得变公共服务为有偿服务,不得变自愿服务为强制服务,不得变行政审批为收费审批,不得违规收取中介服务费。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自行设立的收费项目,应当立即纠正。

通知提出,完善缴款模式:

一是完善“一站式”网上缴款。 各级各地财政部门要加快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与“跨省通办”有关业务系统、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全面对接和深度融合,优先在省部级层面统一对接,将缴费环节深度嵌入“跨省通办”业务办理链条,充分利用收缴电子化的缴款渠道,推动实现办事缴费网上“一站式”办理。

二是推动线下跨省通缴渠道。 各地财政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线下跨省通缴渠道,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全国统一的标准,统一政府非税收入执收项目识别码、统一政府非税收入缴款识别码,依托政府非税收入全国统一缴款渠道,打破线下缴款的省域限制,方便缴款人在全国任意地的代理银行营业网点和通办专窗等实地办理缴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其中,不动产登记费通过线下属地或者网上缴款办理。

三是畅通“跨省通办”专窗缴款功能。 在“跨省通办”专窗有效解决老年人无法使用智能技术获取线上服务和线上缴款的困难,力争为居家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失能、留守等重点群体提供代办政务服务,代缴政府非税收入等服务,满足基本需要。其中,社会保障卡补换工本费通过网上缴费办理,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供线下、专窗缴款功能。(总台央视记者 田琪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