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1月29日电 (记者 龙土有)澳门特区行政会29日公布,已完成讨论《修改〈政府部门及实体的组织,职权与运作〉》行政法规草案,自2021年2月1日起生效。
行政会发言人、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表示,修改法规主要为理顺由政府五司范畴和行政长官监督的部门,并不涉及明显的权限增加或减少,只是因应实际的工作情况改由相对应的司长负责监督。
法规的内容主要包括将旅游领域的部门及机构转入经济财政范畴;同时为落实旅游部门转换监督实体的政策,旅游发展委员会主席也由社会文化司司长改为经济财政司司长,并新增经财范畴的政府代表。
法规订明,为了优化自治基金的运作及管理,原来由行政长官监督改为相关施政范畴的司长监督。其中,大熊猫基金会转由行政法务司监督;渔业基金改由运输工务范畴监督;科学技术发展基金则转为经济财政范畴监督。
张永春表示,有关修改可缩短基金运作的行政程序,加快运作效率。
另外,法规还明确公共部门及实体的标志及工作证式样分别由行政命令及行政长官批示规范,行政公职局须于政府网站公布有关标志及工作证式样,并适时更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