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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车祸,牵出一起涉案价值上千万的非法采矿案……

因醉驾交通肇事被抓的金某,在调查中被发现还涉嫌非法采矿,涉案价值上千万元。

突破这个盘踞在当地十多年的“采砂大盗”并不容易:如何确定非法开采时间?如何计算被盗采的砂石价值?如何科学鉴定评估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

遥感影像技术的使用,专业鉴定机构的帮助,科学生态修复方案的制定,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一步步攻克难题,不久前终于将金某非法采矿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近日,法院开庭审理,金某当庭认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非法开采何时开始:

科技助力打开突破口

2019年2月,北京市房山区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金某醉酒驾驶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在公交站附近将行人牛某撞倒后逃逸,牛某因失血休克引起死亡。金某到案后,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金某还多次被举报非法采矿,遂对金某立案侦查。没想到这一查,竟发现了一起多年前的非法采矿案。

2020年3月,房山区检察院对金某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对该案中发现的民事公益诉讼线索立案调查。

金某采砂形成的巨大地下水坑

“至今都还记得第一次到现场的震撼,非法采挖并加工后的石料堆成了石山,一眼望不到边;有的大坑里被挖出了地下水,大地被开膛破肚,现场满目疮痍。”房山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景宏晨介绍。接案后,由于金某拒不认罪,案件办理并不顺利,首当其冲的难题就是确定非法开采的时间。该案时间跨度近十年,只能通过大量走访搜集线索,但在被盗采涉及的村庄,很多村民表示不知道金某是干什么的,只知道挺有钱,在村里小有名气。

“经调查了解到,金某是从坨里村村民谢某手中承包的土地,而我们第一次去谢某家询问时,谢某回答关键问题总是遮遮掩掩,声称与金某是口头转包,时间大概是2010年左右,没签合同。”景宏晨说。

2020年6月,房山区检察院通过北京市检察院委托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对目标地块2007年至2020年的影像进行采集,并对填埋物质进行分析。同年7月15日,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联合国家遥感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出具监测分析报告,卫星遥感影像客观准确地记录了2010年6月23日至2010年11月16日期间,目标地块为林地和裸地,2011年7月7日影像显示,目标地块已经全面开挖。

拿到证据后,景宏晨再次来到谢某家中,结合证据对谢某开展释法说理,谢某这才拿出了他与金某之间签署的转包合同,合同签署的时间是2010年4月11日。原来,金某将转包款70万元转账给谢某后,又以其他名义借了回去,至今还有20万元未归还,谢某担心得罪金某才不敢将合同拿出来。结合遥感影像和转包合同,可以确定金某开始非法采矿行为在2011年左右。

如何搬走石山:

区里的发愁事儿

经查,2011年,金某自谢某处转包了位于坨里村西南的土地,后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采上述承包地内的建筑用砂,形成了标记为1号坑和3号坑的两个矿坑。根据测绘公司出具的调查报告,1号坑非法开采总自然方量约为11.6万立方米;3号坑非法开采总自然方量约为2.6万立方米。

由于近年来砂石料价格暴涨,金某并不着急出手,而是将砂石料加工后堆在承包的土地上,据不少证人陈述:“前几天刚谈好的价格,过两天再去就涨了很多,不给钱就不卖。”渐渐地,两座石山越垒越高。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的协查回复表明,目标地块主要为林地、农用地、生态混合区等,而非建设用地或采矿用地,取土、采矿、砍伐都需要严格审批,且其中部分地块属于北京市某重大项目落户的规划用地。得知这个情况后,景宏晨立即向院领导和区委政法委作了汇报,才知道区里也正为如何处理涉案地块上的石山发愁,要知道以这两座石山的体量,光运输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房山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检察院要是能把这些石山弄走,那可真是大功一件啊。”

房山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吴靖说:“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民事部分的起诉必须跟上刑事案件起诉的步伐,特别是环境类民事公益诉讼通常需要环境、测绘等方面的专业数据和证据材料,该案引起区里重视后,每周一区里都和我们对接工作进展,为我们协调其他行政机关和鉴定机构提供了很大帮助。”

如何修复生态:

寻找既科学又经济的方案

办案干警在看守所讯问金某

金某非法采矿的行为已经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但民事赔偿如何量化是个难题,不同的赔偿方案可能数额差距大,最终对生态修复工程产生重大影响。为此,房山区检察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了鉴定。

“因为近年来砂石料单价涨幅很大,可以说一年一个价,金某也是看准了这点才开始囤积居奇,但最终以哪一年的价格为准会直接影响最后两座石山的总价值。结合我们查证的犯罪事实,如果鉴定机构将砂石料单价确定为2018年的均价,认定金某非法采矿涉案矿石价值总计近3000万元,这也考虑到金某2019年就被刑拘的事实。”景宏晨介绍。

经对金某非法采矿行为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及因果关系、该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进行鉴定,鉴定机构提出了两套生态修复方案。

“两套方案的区别在于往坑里回填素土还是石方,而这两套方案最终所需的工程费用相差很大,回填石方的费用要比素土高出不少。”景宏晨说起这个问题时格外认真。原来,从生态环境专业角度出发的话,生态环境主要是水、空气、土壤等要素,从恢复生态环境角度来看,确实回填素土就可以达到目的。但从恢复原状的角度看,金某挖走的是国家资源砂石矿,是否应该回填砂石矿才更合理呢?

从常理看,金某挖走石头,则回填石方貌似更合理,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房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认为,附带的民事公益诉讼目的是修复生态,并非是为了惩罚被告人而让其多承担费用,而矿产资源本身的价值应该通过刑事部分依法处理,即刑事部分会对被告人处以罚金并以国有财产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

此外,鉴定机构认为,回填石方难以有效固持植物生长所需的土壤养分和水分,而回填素土则更利于植被的恢复,可操作性也更高。

最终,经房山区检察院检委会研究并上报北京市检察院,房山区检察院决定以修复费用约为776万元的回填素土的修复方案,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吴 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