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为全力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12月15日以来有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旅居史,或与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告情况,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前往综合服务点接受核酸检测。
二、对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来舟返舟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
三、各地要加强信息核查和登记管理工作,要求中高风险地区来舟返舟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宾馆报告,并落实个人报告承诺制度,确保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希望广大市民积极监督,如发现近期去过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的人员,主动报告所在单位、社区(村)。
舟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