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人社部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在技术技能融合程度较高的领域实现应通尽通、能通尽通。
两年前,人社部提出在工程技术领域试点高技能人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此次印发的《意见》明确,在工程技术领域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两类人才贯通领域,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进一步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
《意见》强调,进一步破除唯学历、唯论文、唯资历、唯证书的倾向,淡化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的学历要求,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参加职称评审,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更加强调技能贡献,注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工艺改进、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要采取特殊评价办法,建立绿色通道。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对高技能人才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记者 李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