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了“香港人民自由与选择法案”。该法案旨在为所谓“受到政治迫害”的香港居民提供政治避难和临时保护身份。美国国会选择此时通过该法案并不是偶然的。12月7日,美国财政部宣布对14名中国全国人大官员进行制裁。美国行政和立法当局如此密集出手干涉香港事务,其借香港问题向中国施压的用意明显。
11月11日,香港特区政府依法取消4名反对派立法会议员的议员资格。这4人违反了香港基本法定下的议员底线规范和忠诚条件,也违反了其宣誓内容,因此取消其议员资格乃合法合理之举。但某些西方政客和媒体却以此作为中国侵犯人权的“口实”,大做文章。正如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所言,公职人员宣誓效忠国家是国际惯例,在联合国193个成员国中有177个国家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宣誓制度。即使在美国,国会议员也必须效忠美国宪法。由此可见,港区政府要求立法会议员拥护香港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只不过是遵循国际惯例。美国却借此施压制裁,真可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美国一向在世界上以“自由灯塔”自居,对别国的人权状况说三道四,“香港人民自由与选择法案”更是以“自由与选择”冠名,企图冠冕堂皇地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对中国内政横加干涉。事实上,美国政府自己的人权历史才是劣迹斑斑。以“斯诺登事件”为例,美国政府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名义对公众的电话、电邮、短信等私人信息进行大规模监控。面对曝光的事实,美国政府无力辩驳,却将爆料人斯诺登指控为叛国者。一边侵犯本国公民的人权,一边又声称“保护”香港居民的人权,这充分暴露了美国政府惯用的双重标准。更为讽刺的是,刚刚过去的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日,而就在此前一天,美国单日新冠肺炎死亡人数就已超过“9•11”事件遇难人数。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基本的人权,如果一国政府连自己国民的生命安全都无法守护,它又有何资格评判其他国家的人权?
今年4月,香港警方以非法集结罪拘捕黎智英等十余名乱港分子。随后,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司法部部长巴尔和众议院议长佩洛西立刻声明谴责。而在2011年美国发生“占领华尔街”运动后,警方开展了长达数年的逮捕行动,先后有近8000名运动参与者被捕。美国政客支持对“占领华尔街”运动的暴力镇压,却给乱港反中分子套上“和平光环”,如此双标的政治操弄实在让人大跌眼镜。其实美国政府之所以在香港问题上频频发难,主要目的是以此为借口遏制中国发展。美国为了维持在全球的霸权,可以肆无忌惮地在全球各地煽动“颜色革命”,扶植亲美政权。过去香港由于其较为宽松的法律环境,为美国在亚洲搜集情报、策划阴谋提供了绝佳温床。仅美国驻香港领事馆的工作人员就有将近1000人,远远超过一般领事馆人员数量。而在港区国安法颁布实施后,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在香港都将受到严厉打击。这无疑给美国在香港的非法政治行为敲响了警钟。因此,美国政府不过是借“人权、自由”之名,以行打压中国崛起、遏制中国发展之实。
中国的发展不会停步。美国在香港问题上向中国极限施压的同时,也必将遭到中国的反制。12月10日,中国外交部宣布将对在涉港问题上表现恶劣、负有主要责任的美国政府官员及其亲属实施对等制裁。同时,中方决定取消美方持外交护照人员临时访问香港、澳门免签待遇。此举势必大大压缩美方人员在香港的活动范围,沉重打击美国在香港从事的非法政治活动。香港问题纯属中国内政,“一国两制”是我国处理香港问题的基本方针。但是某些国家以为可以利用“一国两制”的独特性威胁中国国家安全,遏制中国发展,那就是打错了算盘。香港问题事关国家主权,涉及国家核心利益,这条红线被触碰,中国会采取怎样的应对措施,华盛顿应该心里有数。香港不是非法活动的避风港,也不是国际势力可以翻云覆雨的殖民地,中国必将以坚定的决心维护香港的法治秩序和自治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