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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底保障特殊贫困群体如期脱贫

11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有关情况。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表示,目前全国共有200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其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占67%。

“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或者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能够稳定实现‘吃不愁、穿不愁’。”唐承沛介绍,在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纳入低保的有1852万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有152万人。2017年底以来,全国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持续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此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分别惠及困难残疾人1153万人、重度残疾人1433万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实现全覆盖,更多贫困儿童享受到关爱服务。

兜底保障是脱贫攻坚重要制度安排,也是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司长陈洪波在会上表示,兜底保障等制度,一方面解决了“兜不住”的问题,另一方面解决了“应兜未兜”的问题。

“脱贫攻坚以来,我国农村低保标准大幅提高,从2015年的3177.6元提高到2020年三季度的5841.7元。从目前情况看,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都纳入了低保或特困救助政策范围,纳入低保和特困政策体系特殊贫困群体都达到脱贫收入标准,能够如期实现脱贫。”陈洪波说。

“建立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机制,将因学、因病、因残、因灾、失业等存在致贫或返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民政局局长董秀芳表示,2018年以来,甘肃省临夏州连续3年提高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确保全州兜底保障对象持续实现政策性脱贫。对因病、因灾、因学、因残以及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临时性困难的家庭,落实临时救助,累计救助85.2万余人次,发放资金16.17亿元。

受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支出增加、收入减少,潜在救助对象增加,今年兜底保障任务更重。对此,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介绍说,民政部会同扶贫办和有关部门采取了包括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加大对特殊地区的支持力度在内的一系列应对措施。例如,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将特困人员供养中的未成年人的年龄从16周岁延长到18周岁;对生活困难但是失业保险政策、低保政策没有覆盖到的失业农民工等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我们还加强对受疫情影响贫困人口的救助帮扶力度。从全国数据看,今年前9个月,低保、特困、临时救助资金支出1844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支出341亿元,增幅达到了18%。”刘喜堂表示,截至目前,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基本都已纳入兜底保障范围,能够如期实现兜底保障目标。

在回答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提问时,贵州省民政厅厅长彭旻说,贵州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兜底保障任务繁重艰巨。为此,贵州强化贫困人口低保政策倾斜,健全“单人户”施保政策,将10.22万整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未脱贫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残人员单独纳入城乡低保;健全贫困家庭支出扣减政策,对贫困户因残疾患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以及实现就业创业必要的就业成本,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给予扣减;完善低保渐退机制,对实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分别给予3个月至12个月的救助渐退期,目前全省共有9.81万人享受这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