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社报道,谷歌14日遭遇不到一年时间内的第二次挫折。欧洲第二高等法院“欧洲普通法院”维持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对谷歌滥用市场主导地位,使用安卓系统打压竞争对手的裁决,但由于在某一点上存在分歧,将创纪录的罚款从43.4亿欧元(约合43.5亿美元)降至41.25亿欧元。
公开报道显示,2018年7月18日,欧盟对谷歌开出43亿欧“天价罚单”。
欧盟方面表示,自2011年以来,谷歌采取的三种做法违反了欧盟反垄断规则。一是谷歌以“非法捆绑”方式向设备制造商提供其应用程序和服务,如要求设备制造商预先安装谷歌搜索和Chrome浏览器,作为使用智能手机应用商店Google play的条件。二是谷歌使用“非法财务激励”措施,使某些大型移动网络运营商和设备制造商预装谷歌搜索程序,而非其他竞争对手的程序。三是谷歌阻挠有意预装谷歌应用程序的设备制造商使用任何未经谷歌批准的“安卓分支”系统。
在上述罚款之前,欧盟于2017年以谷歌购物搜索服务,非法优先将自己排在前面,降低竞争对手的排名为由对谷歌处以24.2亿欧元的罚款。2021年11月,欧洲普通法院驳回了谷歌对24.2亿欧元反垄断裁决的上诉。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欧洲普通法院是欧盟法律体系中第二高的法院,因此谷歌未来仍能够继续向欧盟最高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