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正式发布。文件指出,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交汇的特殊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我们必须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精准基本方略,坚持统筹谋划推进,擘画乡村振兴新图景,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要参与者和受益者,必须坚持把农民放在推动乡村振兴的“主角”位置,从思想改造入手,提升农民综合素质,最大限度地动员农民、组织农民,采纳民情、聚集民智、尊重民意,让农民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把农民满意度作为第一追求,工作受农民监督,成效由农民检验,调动起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各类职业教育、就业培训,增强创造财富意识和思维,着力解决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乡收入不平衡、城乡公共服务不均衡等问题,让乡村发展与城市发展相融共促,把农民生产生活质量提升起来,把农民期盼回应好,让广大农民共享乡村振兴成果,让农民真切感受到乡村振兴所带来的实惠和好处,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坚持精准基本方略。各地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人文风俗文化、地理区位优势等各不相同,乡村振兴须因地制宜、精准发力。要深度调研乡村基础、项目、资金等情况,精准摸清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要素发展现状,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从群众反映最强烈、需求最迫切的地方入手,充分考虑乡村特点,尊重乡村发展演进规律,精心研判、准确把握乡村发展趋势,不搞一刀切,不搞统一模式,充分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把乡村原生态村居风貌和现代发展元素结合起来,探索实施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振兴路径,全力抢抓乡村发展机遇,走出具有“千村千面”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坚持统筹谋划推进。乡村振兴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性,汇聚更强大的力量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交汇的关键节点,尤其要把握事物发展规律,兼顾当前和长远,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从全局出发思考问题、明确步骤,理清工作思路,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任务,统筹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加大就业、教育、社保、医疗等方面的投入力度,运用市场思维、调动社会资源、依靠社会力量,激励多元组织共同参与乡村振兴。同时,大力激发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动能、市场的创造动能、村民自治组织的内生动能,推动构建共生、共建、共享的乡村治理共同体,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确保乡村振兴工作循序渐进、稳妥实施。(来源:宣讲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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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