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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绥中:暂停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经营场所营业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遏制疫情扩散,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的潜在风险,实施精准防控,尽最大努力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健康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辽宁葫芦岛市绥中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2日11时起,在绥中全县范围内暂停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经营场所营业。

所有餐饮类服务单位(商场、饭店、餐馆、烧烤店、饮品店、蛋糕店、熟食店、城乡流动餐饮等),暂停营业。

必须执行严格的防控措施,除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超市、农贸市场外,其他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经营场所(洗浴、歌厅、足疗店、台球厅、书店、影音店、摄影店、花店、服装店、理发店、美容院、手机店、棋牌室、彩票站、擦鞋店、干洗店等)暂停营业,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二、自2022年10月12日11时起,为确保绥中全县范围内减少人员流动,集中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公交车、线路班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实行交通管制,暂停公共交通服务,恢复运营时间另行通知。

三、自2022年10月12日11时起至10月16日24时,在绥中全县范围内连续5天实行静态管理,实施“五天五检”核酸检测,从10月13日下午开始每户只允许一人购买生活必需品。

(总台央视记者 李承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