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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高风险区一男子擅自离家进入公共区域 被当地警方处罚

中新网宜宾9月11日电 (吴平华)四川省宜宾市警方10日发布警情通报,居住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区的男子叶某,擅自离家进入公共区域,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疫情管控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叶某采取了治安管理处罚。

警情通报称:10日,居住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某小区A区(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区)的叶某(男,34岁),违反宜宾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在全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告》和《关于划分宜宾市翠屏区、叙州区辖区内高风险区、中风险区、低风险区的公告》中实行全域静态管理、高风险区“足不出户”的管控措施要求,擅自离家进入公共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之规定,公安机关已对叶某治安管理处罚,叶某认错服罚。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关系到包括自己在内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敬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法律法规,自觉履行防控责任和义务,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