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7日,黄某某等三人(均为建湖县人)从南京禄口机场乘坐航班前往张家界旅游,23日乘坐高铁回南京,次日乘坐网约车回到家中。7月22日,建湖县疾控中心向社会发布紧急提醒,要求7月6日以来所有经停南京禄口机场的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的村居申报,并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流行病学调查期间,黄某某等三人故意隐瞒真实行程,且未主动采取隔离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黄某某等三人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分别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警告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呼吁,当前正处于抗击疫情关键阶段,公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门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建湖县公安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