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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不会出现收费不降反增的情况

今天(29日),交通运输部举行例行发布会。针对记者提出的,鼓励各地在差异化收费方案制定上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表示,实施高速公路的差异化收费,均是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下调的,没有存在不降反升的问题。

全面推广高速公路的差异化收费,是提升高速公路网通行效率,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让社会公众更多分享高速公路改革发展红利的一项重要举措。比如在同一条高速公路上,白天和夜间车辆的通行分布有非常大的差异,在这方面,如果实行差异化收费,能很好实现错峰调流。山西省对天大高速等5条路段,实施在8时至20时给予货车通行30%的优惠,在20时至次日8时给予货车通行70%的优惠,吸引货车司机朋友在夜间车辆较少的时段通行,这样能平衡高速公路24小时货车通行量的情况。选取与相邻平行路段流量差异较大的高速公路,调整不同路段、不同车型的收费政策,均衡路网交通量,提高路网整体运行效率和安全水平。浙江对通行钱江隧道的5轴、6轴货车实施12%的通行费优惠,吸引更多的车从这里通行。从实践情况看,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区域和路段交通量分布趋于均衡,路网运行效率明显提升,货车运输成本有效降低,公路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用一句话来总结,这样的举措实现了多方共利共赢。

6月15日《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公布后,目前全国29个省份(海南、西藏没有收费公路)均已结合本地实际实施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从差异化收费类型看,29省份已全部实施了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对ETC车辆给予了不同程度的通行费优惠;22个省份实施了分车型差异化收费;21个省份实行了分路段差异化收费;10个省份实施了分出入口差异化收费;上海、浙江、贵州等5个省份实施了分时段差异化收费;山西1个省份实施了分方向差异化收费。

从这些零零总总不同类型的差异化收费来看,地方研究提出了新的差异化收费政策,在这基础上进一步评估、优化,研究提出新的差异化收费的政策,并且对已有的政策再进一步完善,按程序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各个省的差异化收费政策要报各省的省政府批准,批准之后才能够进行实施。(总台央视记者 唐颖)